后里區公所歷史悠久,是一棟氣勢磅礡的米黃色建築。
其前身為「內埔庄役場」,日治時期昭和九年(1934)3月11日舉行落成典禮,
歷經昭和十年「墩仔腳」及民國八十八年「九二一」兩次大地震,
依然屹立不搖。
為台灣僅存的兩座日 治時代「庄役場」公所之一,
與台南縣新化鎮公所並稱為台灣保存最完整的「庄役場」,
十分具有歷史價值,
民國八十九年底,經縣政府評列公告為「縣級古蹟」。
后里區古稱「 內埔」,屬於土著拍宰海族(Pazeh)岸裡舊社群之地域。
后里地名的由來,可意指開發初期漢人創建村落於麻薯舊社的背後,即代表
後庄的意思,所以才得此「后里」名稱。
本區原屬諸羅縣,清雍正九年(1731)改隸淡水廳,
光緒十三年(1887)劃歸苗栗縣,
1898年隸屬台中市大甲辦務署苗栗三堡,
大正九年(1920) 改制台中州豐原郡內埔庄,
民國三十九年成為台中市內埔鄉,
後因與屏東縣內埔鄉同名,四十四年改稱后里鄉,
民國九十九年縣市合併改稱后里區。
內埔莊園轄屬台中州豐原郡;
豐原郡役所設於豐原街。
豐原郡管轄豐原街、內埔庄、神岡庄、大雅庄、潭子庄。
轄域即今臺中市豐原區、后里區、神岡區、大雅區、潭子區等地。
內埔庄原屬苗栗三堡下之墩子腳庄、中和庄、舊社庄、四塊厝庄、
月眉庄、圳藔庄、后里庄、牛稠坑庄、七塊厝庄、中社庄、
公館庄、新店庄等地。
后里鄉公所正面建築,線條簡單不失官廳莊重嚴肅之風格,
側牆用材採用當時的上材十三溝面磚塑造而成,加上高低參差圓拱
氣窗點綴於上,更顯氣宇非凡。旁廊曲折,木柱支撐之「亭仔腳」
式走道,隱約投射東洋風格氣息。
外牆貼有「十三溝」面磚和仿石材面磚,
正門前廊立有四根巨大方座圓身的大柱來增添官廳威嚴,
屋頂則為四坡水的形式,役場四周則以矮牆與短門墩標示廳舍範圍,
凸顯主體建築的氣勢與作為地標的功能。
此外內埔庄役場除了主建築之外,
尚有木造的庄役場文庫(圖書室)、
日治時期留下來的防空洞、倉庫、磚砌焚化爐,
此外附近立有
「大震災內埔庄殉難者追悼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