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鳳(1699-1769),祖籍福建漳州平和縣新安里山布社烏石人。
清康熙年間,祖父吳連(生卒年不詳)就經常往來閩臺間做「走水」
(即小商販)生意,家族對臺灣這片土地已不算陌生;
康熙49年(1710),漳州遭強颱侵襲,又逢大旱,父親吳珠(生卒年不詳)
迫於生計攜帶妻兒渡臺謀生,來臺後除從事與阿里山原住民往來交易的「番割」外,
也成立「吳大振」墾號進行開墾。
此以後,吳鳳跟隨父親出入山地,與鄒族諸社建立良好關係,
後來繼承父業,成為墾首,招佃開墾。
康熙60年(1721)朱一貴事件爆發,諸羅地區陷於動亂,
原李姓通事因此被殺,康熙61年(1722)遂由吳鳳接任此職,
至清乾隆34年(1769)被殺,任期長達48年之久。
吳鳳生平史料頗少,已經難以逐一詳究,
因現存資料都是再傳聞的二、三手史料,很難據以考證或論斷。
目前其死至今也頗具爭議,
不論吳鳳之死是否真對原住民出草習俗有影響,
至少反映出當時出草事件的減少,
附近漢民感念吳鳳,立祠祀之。
吳鳳墓園位在離故居續行300公尺的山坡上,
四周花木扶疏、環境清幽、造型莊嚴。
吳鳳墓原址在中埔鄉汴頭村,
民國45年(1956)遷葬至吳鳳故居附近,
由政府出資興建墓園,
臺灣省主席嚴家淦先生題曰「義人吳鳳公之墓」。
黃朝琴題
「秉浩然氣,以救世心,為生民定命,立德立功同不朽。
捐百年身,樹千秋業,受萬家尸祝,其人其事永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