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膺(1695-1755)字虯仲,號晴江,別號秋池、白衣山人,江蘇南通人,
「揚州八怪」之一,善畫梅、蘭、竹、菊,尤以畫梅著稱。
李方膺出生於南通州一個書香世家,
其六世祖曾任明戶部郎中,父親李玉鋐兩度做過京官,後任福建按察使。
綿延七代的詩書家風,使李方膺得以接受完整的文人教育,詩文書畫皆能,博學多才。
雍正六年 (1728) 皇帝更新吏治,實行全國薦才,李方膺以「賢良方正」受到舉薦。
1729年隨父進京,受到雍正召見,特旨交主管河南、山東的河東總督田文鏡委派為沿海知縣。
1730年李方膺任山東樂安知縣。當年夏秋之際,樂安大水成災,萬家漂櫓,情勢緊迫。
李方膺未得上司批准,開倉賑濟,下令動用庫存皇糧一千二百石,以工代賑,募民築堤,緩解了災情。
但隨即因私開官倉被青州府彈劾。總督田文鏡未予置理,反而稱讚李方膺膽識過人,有功於民,
1732年又將其提任莒州知州。
1734年他奉調返任樂安知縣,同年冬改任蘭山知縣。
1735年他因反對新任總督王文俊的墾荒令,上書直陳弊端,觸怒上司,被罷官入獄。
成為當時震驚朝野的「蘭山冤案」。次年五月李方膺奉詔出獄,入京覲見復職。
1739年後,李方膺父母相繼去世,他離職在家服喪六年。
1751年冬,李方膺解任合肥知縣後,在南京寄居金陵(南京)項氏借園,自號借園主人,
善畫梅、蘭、竹、菊,尤以畫梅著稱,作品縱橫豪放、墨氣淋漓,粗頭亂服 ,不拘繩墨,
畫梅以瘦硬見稱,老乾新枝 ,欹側蟠曲。
常往來揚州賣畫以資衣食,和金農、鄭燮交誼甚篤,
為「揚州八怪」之一。
與李鱔、金農、鄭燮等往來,工詩文書畫,擅梅、蘭、竹、菊、松、魚等,
註重師法傳統和師法造化,能自成一格,其畫筆法蒼勁老厚,剪裁簡潔,不拘形似,活潑生動。
有《風竹圖》、《遊魚圖》、《墨梅圖》等傳世。
著有《梅花樓詩鈔》。
作品縱橫豪放、墨氣淋漓,粗頭亂服 ,不拘繩墨,意在青藤、白陽、竹憨之間。
畫梅以瘦硬見稱,老幹新枝 ,欹側蟠曲。
後人輯有《梅花樓詩草》,僅二十六首,多數散見于畫上。
著名的題畫梅詩有不逢摧折不離奇之句。
李方膺愛梅,是愛梅的秉性,愛梅的品格,其實是自我人格的外射。
其題《梅花卷》云 : 予性愛梅,即無梅之可見而所見無非梅。
日月星辰梅也,山河川岳亦梅也,碩德宏才梅也,歌童舞女亦梅也……
知我者梅也,罪我者亦梅也。
李方膺好友袁枚評價其梅 :
傲骨鬱作梅樹根,奇才散作梅樹花,孤幹長招天地風,香心不死冰霜下。
乾隆十九年(1754),在南京賣畫五個年頭的李方膺因身體不適回鄉。
病重時,曾勉力致書袁枚托其為己寫墓銘。
然待到袁枚收到這封絕筆時,李方膺已離世多日。
據送信人說 : 此吾主死之前一日,命元扶起,力疾書也。
這年他5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