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虎尾居民而言,所謂的郡役所,除了郡役所辦公廳舍,其實還包含郡守官邸(今雲林故事館)、
合同廳舍(今虎尾消防分隊)、公會堂(改建為虎尾郵局)等,上述建築都保存了下來,而改為
<雲林布袋戲館>的<虎尾郡役所>辦公廳舍則是主要代表,成為虎尾發展歷史的見證。
<虎尾郡役所>位於林森路,原為日治時期郡役所所在,是一棟融合了多種風格的「半木造」建築。
其外型高聳、宏偉醒目,內部為三合院式空間格局,是虎尾現存年代最久之歷史建築,現已規劃為
<雲林縣布袋戲主題館>。
虎尾郡役所,落成於昭和六年(1931),二層樓的半木造的廳舍,為虎尾地區的官方建築代表。
民國34年日本戰敗後,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郡役所改為區公所,直到民國79年後予以閒置。
日治時期的<虎尾郡> 隸屬於臺南州轄下,
共計管轄虎尾街、西螺街、土庫街、二崙庄、崙背庄、海口等庄。
轄域即今虎尾鎮、西螺鎮、土庫鎮、褒忠鄉、二崙鄉、崙背鄉、麥寮鄉、台西鄉、東勢鄉等地。
相當於現今大部份雲林縣的行政範圍, 可見其重要程度…..
郡役所是日治時期的行政機關兼治安機關,因為是行政、警察一起辦公,所以郡役所內有簡單的
拘留室是一大特色,戰後曾作為警察分局使用,也因此讓民眾對此建築,一直有種威嚴的感覺。
建築整體仍以大正時期的磚木樣式為結構主體,但部分混合了昭和年間的洗石子樣式。
中央主體為二層建築物,突出兩側的建築立面,同時設有圓拱門廊,整個立面形式極為突出。
一樓部份為清水磚造,門廊表面為洗石子的作法,形式較為厚實;
二樓部份為木構架結構,外加細鋼筋網與水泥砂漿所構成的補壁,同時整個窗框部份直接外露,
形式上有模仿歐洲半木架構的作法,整個量體顯示輕盈精緻的感覺。
虎尾郡役所位在虎尾鎮林森路,與正對面的中山路形成「 T 」型路口,藉由中山路連接,
與虎尾糖廠遙遙相望,沿著郡役所、中山路(又稱為虎尾第一街)、虎尾糖廠、舊鐵橋連成一線,
是虎尾地區發展史上極為重要的歷史軸線。
民國86年透過地方人士林燦弘、林文彬等人的極力爭取保留下,三年後登錄為雲林縣歷史建築,
終免除被拆的命運…..
配合行政院文建會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地方倡議郡役所歷史建築的再利用計畫,
將雲林特色的布袋戲文化保存,在前縣長張榮味定案為「雲林縣布袋戲館」,接著進行建築
修繕,留存原有建築結構、空間設計、鋪牆型式,始成今日面貌…..
民國94年規劃為布袋戲主題館,並於民國96年11月開館。
館內分歷史展示區、劇團介紹區、黃海岱專區、兒童體驗區、歷史區及特展區。
除介紹布袋戲沿革、布袋戲藝師外,還可體驗操偶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