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刑務所演武場> 位於台中市林森路三十三號,興建於日治時期昭和十二年 (1937),為日治時期
獄方為司獄官警日常練武所設之武道館舍,是台中市內碩果僅存之武德殿建築式樣。
<台中刑務所演武場> 建築群落主要包含了演武場、以及其它附屬服務空間。
日本治領台灣初期,並無司獄官以及監獄制度,監獄管理事務一般由縣廳辦理。
明治二十九年(1896)九月警察與監獄事務正式分家,至日治末期,全島計有監獄八所
包括本所三所(台北、台中、台南),支所五所(宜蘭、花蓮港、新竹、嘉義、高雄),
為了司獄官練武需要,除了宜蘭與花蓮係直接使用當地武德殿外,其他六所皆設有演武場,
< 台中刑務所演武場> 即為其中之一。
也是目前僅存的一所….
台中市文化局表示,日治時期分別有警察(武德殿)、獄政(演武場)及軍方(武道場)等系統。
台中刑務所演武場創建於大正元年(1912),係獄方司獄官警日常練武所設置之武道館舍,
於民國93年登錄為臺中市歷史建築,
惟於95年11月15日一場大火燒燬木構架、屋瓦及地板構件,
次日經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議決議,依據調查研究及修復規劃報告成果進行原貌修復。
2010年11月,主體與附屬建築修復完成,移交給台中市警察局使用並開放參觀。
演武場主體建築物,仍延襲日治時期用途,區分為劍道場及柔道場兩部分。
其旁附屬建築物共有兩棟獨立空間,其中一棟作為擺放修復前燒燬木構件、鬼瓦等構件及建築物
相關歷史照片、文物展示空間,另一棟則供作管理使用之行政辦公空間;
另增設有淋浴空間、廁所等新設施,以提供練武後淨身、休憩、洗手等使用。
建築本體牆身材料屬RC加強磚造建築,磚牆、其他材料與砌法─磚牆水泥粉光斬假石,
屋牆構造為承重牆結構(硬山擱檁)、混合構造(外承重內柱樑及加強磚造)。
屋頂主體形式為日式「入母屋屋頂」,上半部屋頂面呈前後兩坡,下半部屋面呈前後四坡,
前後屋面由上而下為完整而連續的一個面。
(與大溪武德殿頗有風格相似之處)
入口處門牆上設有泥塑圖樣,中間有一武字….算是其最具代表性的身份圖騰
其現況週邊環境東北側面林森路西側為停車場,
整體視覺以從林森路這一側來看最為恢宏….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 新設置的配電場及室外空調主機竟大剌剌地陳列於明顯的處所,
讓這一區原本應是和風淳厚的場景中,多了些不搭調的陳設,
(難道是規劃中未曾考量到)
刑務所演武場與附屬建築之間形成一格僻靜的處所,在老樹的遮蔭下,還能保有些清幽,
該處以成為遊客及婚紗業者外拍取景的重要據點
不愧是武場,感覺很有氣勢
不愧是武場,感覺很有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