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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初期(1895),日方制定了『臺灣總督府法院職制』,1896年始正式引進了西方式法院制度,

並採行三級三審制,總督府法院設有地方法院、覆審法院、高等法院三個審級制度;

1919~1927年,廢除『覆審法院』改設『高等法院』,採二級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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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建築方面,日人治臺開始至大正初期,由於政經尚未穩定,其營建行為為求快速,基本上以兩種模式呈現,

一為以木構造或者磚木構造興建所謂的洋風建築,另一則為選擇清朝時期所留下的建築,

在正式興建法院建築之前,過度性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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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方法院曾經歷兩個地點、兩個階段的發展;

因不同時間與不同區位,而產生第一代與第二代建築群,第一代廳舍,始於日治初期,

暫用臺南縣學作為辦公廳舍運作,至1912年遷移到市區南部馬兵營遺址,並興建第二代臺南地方法院廳舍。

由此可知,目前的建築物屬於第二代的辦公廳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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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臺南地方法院為臺灣日治時期所建之最重要的建築之一。

由於臺灣日治時期之各級法院都已拆除或改建,臺南地方法院為臺灣現存唯一一棟日治時代

早期大行法院建築,因此被指定為國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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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建築物的設計師是總督府技師—森山松之助,

按 :  森山松之助,生於1869年,畢業於今日的東京大學建築科之前身,擔任臺灣總督府技師期間,

主持多棟建築設計規劃,可以說是臺灣日治時期具影響力建築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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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熟悉的作品有『臺北水道喞筒室(現為自來水博物館)(國定古蹟1908)』、『臺灣總督府官邸(現為臺北賓館)(

國定古蹟1912)』、『臺南地方法院(國定古蹟1914)』、『台南州廳(現為國立臺灣文學館)(國定古蹟1916)』、

『臺灣總督府(現為總統府)(國定古蹟1919)』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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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風格以巴洛克風為主,門廊為山牆形式,由八根柱子組成,方形的角柱間距甚小,

中央為獨立柱,聳立於其基座上。

精緻典雅的歐風建築造型在當時的台灣,相當難得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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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臺南地方法院被盛讚為為日治時期三大經典建築之一,

近幾年因為整修不開放參觀,經過三年整修後於2016118日開放參觀,

將規劃為司法博物館,此刻正舉辦「地院古蹟風華特展」,

每日有參觀人數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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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典雅的巴洛克風廊柱、紅色磚牆,

使不少婚紗業者到此處取景,

也是遊客與古蹟迷拜訪台南不能錯過的熱門景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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