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州廳始建於大正14年(1925) ,於昭和2年(1927) 11月26日完成上棟儀式啟用,
昭和7年(1932) 再擴建入口門廊部分。1945年新竹市政府成立,沿用州廳做為辦公廳舍。
1950年新竹縣、市合併,新竹縣政府遷回州廳辦公。
1982年新竹市改制為省轄市,州廳轉作市政府辦公廳舍至今……….
1998年7月在蔡仁堅市長任內,為了表彰新竹州廳的建築藝術與歷史價值,
臺灣省政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將新竹州廳列為「省定古蹟」;
精省之後,新竹州廳升格為國定古蹟,並在2000年起進行古蹟保存修護工程,
至2005年完工,重現古蹟風采。
新竹州廳採西洋建築風格,為二層樓加強磚造建築物,
地板與橫樑主要使用鐵筋混凝土,兩個坡式斜屋頂由木屋架組立而成,屋面材料使用日本黑瓦。
整體而言,新竹州廳是保存良好的官廳建築,是重要且珍貴的古蹟之一。
新竹州廳有二層樓,ㄇ字形平面的加強磚造建築物,
建築形為和洋混合風格,主體為洋式風格,屋頂為東方建築所用木架瓦造斜屋頂,
正面入口處設計突出的玄關門廊,採用雙柱式以增加儀典性,並搭配兩個小塔樓,
使整個入口相當突出,
進入大廳內部可見洋式的拱廊及羅馬柱子,十分氣派。
新竹州廳建築於1927年正式落成啟用,到目前還是新竹市政府所在地,
是日治時期5州官署建築中,唯一身分沒有變動的建築。
新竹州廳整體建築採西洋建築風格,為二層樓加強磚造建築物,
地板與橫樑主要使用鐵筋混凝土,兩個坡式斜屋頂由木屋架組立而成,屋面材料使用日本黑瓦。
與較早期(1915年)落成的臺北、臺南、及臺中州廳相較,外觀上來的樸素許多,
但其方正的外型卻帶來穩重的感覺,展現日治時期官署的莊嚴宏偉氣勢。
新竹州廳的正中央入口,由大門、玄關、車寄和兩側的塔樓所構成。
突出的車寄採用雙柱式門廊,而玄關的左右各有一個小塔樓,
強調正中央入口的重要性。
目前新竹市政府除了保存新竹州廳建築本體外,
空間形式也以動態型式保存,以展現古蹟新的活力;
新竹州廳連結中心市區多項明顯的地標性建築物或公共空間,搭配中正路人行步道
景觀改造工程,加強夜間照明、街道家具設施,新竹市街道景觀獲得明顯改善,
結合藝術及音樂表演及市民參與藝文活動,規劃市府前設置廣場,
期許新竹市府廣場成為該市文化中心活動的集散地;
也期許新竹州廳發展成為新竹市市民一個充滿
文藝風情及活力氣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