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於大正8年(1919)成立,當時採伐的區域於
林田山與大安山一帶的檜木為主,同年官方設置「營林局殖產課東部作業所」;
次年併入「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
主要工作為接受花蓮港廳與台東廳委託,負責造林工作。
昭和4年(1929),遷移出張所至現址,
昭和17年(1942),東部出張所改稱花蓮港山林事業所。
戰後,國民政府接管日據時期木材事業,花蓮縣成立山林管理所,
迄民國59年裁撤,裁撤後的辦公廳便成閒置空間。
民國90年,由民間團體號召志工、社區居民讓山林事業所重見天日,
並獲得林務局同意開放供作講學等藝文空間使用,
現在則由林務局收回管理。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主體建築屬和洋混合風格建築,
格局左右對稱、外觀簡潔。洗石子披覆鋼筋混凝土牆體,
屋頂為木構架外覆文化瓦。大門飾有古典式樣拱弧與裝飾立柱,
具有公共建築的象徵意義。
院落中栽植大葉欖仁與大王椰子等南洋植物,
呈現日治時期庭園特色。
建於1919年的花蓮港山林事業所,
前身為日據時期台灣總督府殖產局的東部出張所,
主要負責花蓮港廳與台東廳造林工作,
光復後仍延續木材事業,廳舍直到1970年裁撤後成為閒置空間,
包括菁華街附近的菁華林苑等宿舍群由林務局管理。
花蓮林管處指出,花蓮市美崙溪畔周邊保有多棟日式建築群,
在台科大完成修復與再利用調查報告後,林務局獲文化部補助500萬進行規畫設計,
目前已召開社區座談會,決議拆除部分圍籬,改採穿透式設計,
讓居民能親近使用歷史古蹟建築。預計最晚明年將可展開修復工程,
總預算估需約5000元,
其中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將規畫為林業主題展示館及多功能空間,
周邊大面積的庭院、景觀優美,
則可配合林業主題設置外部展示,
並不定期舉辦活動、設置小農友善農作市集及森林市集。
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
位於美崙溪出海口,見證日據時期花蓮百年林業開發史,
花蓮林管處獲文化部補助500萬元,
進行修復再利用規畫設計,
預計串聯松園別館、將軍府等
溪畔日式建築群,
活化整體歷史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