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市,清代舊稱為「媽宮」、「娘媽宮」或「東西澳」,

前二者得名自澎湖天后宮,後者源自清代行政分區名稱,

前身為「馬公鎮」,位於澎湖本島西半部,

馬公為縣治所在地,也是澎湖群島的政經文化及交通中心,

東鄰湖西鄉,全市面積約有34平方公里,人口約有6.4萬人,

是澎湖縣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的地區。

1945年將馬公街改制澎湖縣馬公區馬公鎮,

直至1981年因屬縣治所在地而改制為縣轄市,

使其成為臺灣唯一座落於離島的市,

以及離島地區的最大都市。

馬公地區位於澎湖本島(大山嶼)西部,古稱「媽宮嶼」。

自古便是避風港。早於明清文獻,便有「娘宮」、「媽澳」、

「媽祖臺」、「祖媽宮」、「馬祖澳」等記載,

其中以「媽宮」最為常見。

由於島上在明朝萬曆年間便有祭祀媽祖的澎湖天后宮,

故「媽宮」應與媽祖信仰有所關聯,隨後也從地方廟宇

擴大成當地地名概念。

大正九年(1920) ,台灣總督府第八任台灣總督田健治郎推動行政

區域改制,原澎湖廳改組成澎湖郡,澎湖郡轄下的「媽宮」便仿其音,

轉稱「馬公」沿用迄今。

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廷領有澎湖之後,

媽宮街因瀕臨港灣,常有軍隊駐紮,四季皆可停泊船隻,

商業活動頻繁,漸漸發展成熱鬧的市街,

在乾隆朝形成所謂七街一市,

道光朝之後,地方教育和商業發展漸趨蓬勃、

到光緒年間,媽宮已發展成「十街二市」的規模。

明治二十八年(1895)三月,日軍領有澎湖之後,

收編原清朝官府的機關,當局為殖民目的積極管理澎湖秩序,

開始陸續設置警察、醫院、公共澡堂和新式學校等單位和設施,

明治四十年(1907),澎湖廳廳方為增加港區和

市區連結的便利性,決定拆除媽宮城南側城牆,

用於第二棧橋與第三棧橋間進行填海造港。

並將填海新生土地提供作為「海關」、

「貨物堆積場」、「市場」之需。

目前馬公市內留存的街屋,

也大致鄰近這塊區域………

位於馬公市中央里的水仙宮歷史悠久,

周于仁《澎湖志略》中,

將其列為四大古廟之一(天后宮、關帝廟、東甲北極殿)。

乾隆四十五年(1780)、道光元年(1821)記載先後有兩次修建。

現今帶有歐式風格的水仙宮樣貌,

乃奠基於日治昭和四年(1929)的改建,

當時一樓作為臺廈郊會所的店面,二樓作為祭祀空間,

如此二層樓式的建築,在當時亦屬罕見。

水仙宮前的劉姓街屋,

應該馬公市內所留存最華麗的街屋。

按 : 劉石龍(1881-1945),馬公南甲人,生於光緒7年(1881)。

媽宮社南甲劉姓始祖劉聯捷,為道光5年(1825) 派駐澎湖的水師協鎮

右營中軍守備、曾護理兩次右營中軍守備,

道光12年(19832) 逝於澎湖任上,諡皇清武德郎。

劉石龍開設瑞興商號,

登記的營業所在馬公街328番地(今中山路6巷5號)。

瑞興商號巴洛克的建築風格,頗為華麗氣派,於今尚存。

瑞興的營業項目包含酒類、吳服、雜貨販賣等。

瑞興歇業後將店面分為兩部分,

一部份交給女婿經營漁具店,另一部分出租做為診所。

大正12年(1923) 澎湖天后宮改築,劉石龍擔任改築董事。

大正15年(1926)9月,觀音亭發起改築,劉石龍為12位發起人之一。

昭和2年(1927),觀音亭落成,劉石龍在此次改築中捐「金貳百円」。

昭和6年(1931)媽宮城隍廟改建,正董劉石龍也捐金二百五十円。

可說是當時的重要仕紳,善心人士。

此劉姓街屋,

即文中所提之瑞興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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