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方法院的前身可追溯至日治時期,1895年日本

領臺後,開始著手將西方司法制度引入。原先係將包括

臺南縣的三縣一廳之司法事務交由各該地方行政機關掌理;

不久因台灣抗日活動有愈演愈烈之勢,

日本遂對臺灣全島施行軍政至1896年3月31日止。

在軍政期間,臺灣總督府曾於1895年10月7日,

以軍事命令發布「台灣總督府法院職制」。

依據該命令,台灣除設置總督法院外,另設11個支部,

台灣總督府法院台南支部是其一,

此即今日台南地方法院的前身。

日治初期,先以原清代安平縣的文廟所在地作為院址。

1912年,本院新建築落成啟用,位於馬兵營(後編為

南門町二丁目)。

建築主體莊嚴宏偉、美觀典雅,屬巴洛克式建築,

名列日治時期臺灣三大建築之一。

戰後1945年,國民黨接收台灣,台灣高等法院指派時任

本院判官(即現在之法官)的洪壽南先生(後曾任司法院

副院長、總統府資政等職)兼代院長並辦理接收事宜;

12月21日,國府於調整行政區名稱之同時並正式將台南地方

法院之全稱改為今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轄區與日治時期相同。


1947年3月1日,本院嘉義分院改制為臺灣嘉義

地方法院,相當於今日之雲林縣、嘉義縣市之區域

改隸新成立之法院。

至此,本院所轄僅餘今台南市之區域迄今。

1991年,本院建築列為國家二級古蹟。


2001年,本院遷至位於臺南市安平區五期重劃區

新建之法院大樓,

建於1912年的原台南地方法院,外觀有著壯觀的圓柱

以及圓形的巴洛克式屋頂,進到內部之後就可見到美麗

且採光極佳有如奇美博物館大廳一般的壯觀圓頂,

圓頂邊的大圓柱雕刻非常精美,

地板維持著日治時期原始的維多利亞風格幾何圖形

彩色拼花地磚,進到法院裡面猶如進到真實版的近代

巴洛克建築教科書中,處處令人讚嘆,

這也都是來自森山松之助之手。

該棟建築見證了臺灣重要司法的歷史。

因爲臺灣現存歷史最悠久的大型法院建築等文化價值,

當前該建築已指定為國定古蹟。

在經過修復計畫後,修復完成的建築則由司法院

規劃為「司法博物館」開放民眾參觀,以司法文物

之蒐集、展示、保存等相關議題

作為主展示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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