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苳是西螺鎮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鎮北部偏東。
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大園里東南半部、大新里西部
中段及西南端、振興里不含西南部及東部邊界地帶中央偏南
一小段、西安里東北端。
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茄苳地區為一街庄,稱為茄苳庄。
昔日該街北隔西螺溪與潮洋厝庄相望,東與新宅庄為鄰,
南邊為埤頭垻庄,西南邊為新社庄,西邊為西螺街。
大正九年(1920),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
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茄苳」大字,
發展較早的聚落為小茄苳(振興)、茄苳仔。
「大茄苳」的舊名,據說昔日清年間由福建來此墾殖的移民,
因此地荒埔上有一棵三、四人合抱的大茄苳樹,目標甚為明顯,
此樹位於茄苳仔進入大茄苳之路,
北方的池塘邊,這棵高大的老茄苳樹於昭和6–16年(1931-1941),
日人為為開築馬路而予以砍除,當時可能本聚落位於大茄苳樹的東邊,
而且聚落較茄苳仔為大,故人們稱此地為「大茄苳」。
另一舊地名「新宅」,位於本里之東北角,
清代稱「大茄苳」,日治初期稱「新宅庄」。
據說清治時期在濁水溪中央有一聚落稱為「湳仔埔」,
因約於1875~1895年間(約清光緒初至日治前)一次溪水泛濫
致使該村落淹沒,居民於是遷居至今日本區域一帶,
作為重建家園的基礎,
因而新建立的聚落,故名「新宅」。
日治時期,
大茄苳為埤頭埧派出所管轄的第一保,新宅為第二保,
因當時常有保與保間之械鬥情形產生,後因廖坤南提出,
因此二保地緣關係較近,為加強團結,將此二保合併。
戰後,廖坤南提議「樹要留樹頭,人要留人頭,庄要留庄頭」,
遂取大茄苳的「大」字,新宅的「新」字的兩村各命名,並經當地漢學者
賴允解釋,應以「大」字為首,後經村人同意後,乃訂名為「大新里」。
居民向以務農為業,主要作物為稻米及蔬菜。
省道一號道路經過此地。域內有大新國小……..
位於社區內的鄭家古厝(福崇堂),
古厝正面矮牆面堵上
飾有花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