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年間時,在漢人來本鄉開拓之前,同今日彰化縣其它區域
都為平埔族的社居地。
在彰化西北部一帶(今彰化市、和美鎮、鹿港鎮、線
西鄉和本鄉)為巴布薩(Babuza)平埔族半線社、柴坑仔社、馬芝遴社、
阿束社等活動區域,
伸港一帶原屬阿束社之埔地區域。
雍正元年(1723),分諸羅縣北半線地置彰化縣屬台灣府。
乾隆二十七年(1762),彰化縣半縣堡改稱半線東西堡。
光緒元年(1875)半線東西堡,改稱線東和線西兩堡。
明治三十年,日人改制全臺為六縣三廳,
縣廳之下置辦務署,
伸港地區劃歸臺中縣和美線辦務署。
九月二十四日於街庄之上設區,
和美線辦務署分為和美線、下見口和新港三區,
其中本區域屬於新港區。
大正九年(1920) ,第五次修改,併臺灣西部廳為九州,
州底下設郡市管轄街庄。本地劃屬臺中州彰化郡線西庄。
民國三十九年七月一日從線西鄉分出,定名為新港鄉。
然而,彰化縣的新港鄉與嘉義縣的新港鄉同名,容易使民眾和
政府單位混淆不清,省政府於是邀請兩地溝通協調,並進行抽籤,
其結果彰化縣新港鄉於民國四十八年七月一日
正式更名為「伸港鄉」,並沿用至今。
清乾隆五年(1740)時,由楊志申開鑿早先由大肚溪
船仔頭引水的福馬圳(惡馬圳上流有一庄惡馬庄而得名),
灌溉線西堡寓埔方面(今線西鄉內),原稱為八粉陂(埤)圳,
接著由施長齡開鑿灌溉線西堡六塊寮方面(今本鄉內)
的糧粉陂(埤)圳。
之後兩圳圳主合議,再對築埧從福馬圳分水引出,由楊志申獨資開鑿,
其中股份四股屬八粉陂(埤)圳,六股屬糧粉陂(埤)圳,因此分別又稱四
股圳和六股圳。
雍正、乾隆年間本鄉開墾之土地應僅含今汴頭村、
埤墘村、七嘉村、新港村、泉厝村、泉州村、曾家村共七村,
而溪底、定興、大同、全興、海尾、什股、蚵寮等七村,
應屬大肚溪河床地或海潮地。
於是在這片土地上有所謂的
德頤新埔十八庄形成……….
海尾村舊名為「海尾仔」,因往昔村落接近海岸地帶。
村內大姓為林、周、蔡、黃四姓,居民多從事農漁業,
生產文蛤、蒜頭、洋蔥、花生與結頭菜。
村中擁有百年鄭家古厝等,
為其珍貴之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