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四十年間,從福建安溪縣金田鄉率子渡台的顏浩妥在大肚溪附近開採石材;
但10餘年後遭遇大飢荒,被迫返回福建,並卒於安溪。
嘉慶年間,顏浩妥之子顏玉蘭、顏玉賜再度赴台,在梧棲港一帶過著半農半漁的生活,
之後北上遷居至基隆暖暖,家族也逐漸安定下來。
顏玉蘭的兒子顏斗猛,於清道光27年(1847)在瑞芳鮚魚坑購地開墾,成為顏家的發跡之地,遷居瑞芳。
居住瑞芳的顏家,目睹當時基隆港的興盛,預測隨著海運以及各種產業的發展,作為燃料和原動力的石炭
的需求市場勢必擴大,而煤礦採掘事業之趨於重要指日可待,所以積極開發各地的煤礦。
顏斗猛有三子:顏正選、顏尋芳、顏正春。
其中由顏尋芳承繼採礦事業,並率領族人在四腳亭一帶開採煤礦,
偶兼及金瓜石金礦。
顏尋芳生有三子,顏東年、顏雲年與顏國年。
1895年日本統治台灣後,台灣的民營礦業全部被日本當局徵收。
臺灣總督府於1896年9月,頒布實施「臺灣礦業規則」,准許一般台灣人申請開採,
但金礦礦權(集中於基隆山一帶)分別被日商藤田組和田中長兵衛掌握。
爾後,藤田組將基隆山週邊煤田出租給台灣本島人,顏尋芳次子顏雲年(當時23歲)
由於幫助日本當局維持瑞芳一帶礦區的治安,與日本人的關係良好,於1897年獲准承租採礦權,
1899年設立「金裕豐號」承租瑞芳礦區,
明治37年(1904) 取得三爪子煤礦(位於現瑞芳車站後方)、一坑(今日瑞芳祖師廟一帶)的開採權,
接著又陸續取得猴硐、瑞芳一帶及深澳、平溪石底、五堵、三峽、板寮等地的採礦權,
奠定了顏家礦產事業的基礎。
1914年時,顏家已租下藤田組在瑞芳的所有礦區。
1918年,顏家與藤田組合資成立「臺北炭礦株式會社」,
1920年,藤田組將所持有的60%股份全部讓售;顏家歲將臺北炭礦會社改組為「台陽礦業株式會社」,
並將顏家經營的「雲泉商會」所擁有的瑞芳金礦併入,成為了掌握金、煤礦的大企業,
也開啟了顏家「台陽王國」的黃金時代…………
九份頌德公園位在輕便路上,立碑時間為於大正6年 (1917) ,
是為紀念1914年時顏雲年自日人藤田組手中取得經營權,並實行三級包租制,
與礦工們再次造就九份繁盛礦業,,仁德之心相當受到推崇景仰。
現今頌德公園中擺放多座現代化的藝術雕塑品,
到此還可眺望瑞濱灣的海濱美景。
其碑文內容如下:
瑞芳鑛山,自帝國領台後,藤田組請得官許,一力經營。
顏君雲年,熱心鑛務,自(魚桀)徙瑞,因鑛務關係,常與藤田組接洽,交誼日敦,輿情亦愜。
明治三十二年春,藤田組劃鑛山一部,付君措置,
君行開放主義,依舊時程式,分區劃井給人採掘,一方賴之。
至大正三年秋,藤田組以君辦理得宜,克盡地利,遂舉鑛山全部委辦。
君大開利藪,招徠遠近,而有蘇君維仁、
翁君山英為助,成效卓著,產金為全國之冠,其貢獻於國家社會,豈淺鮮哉!
顏君天資英邁,少讀書、明事理、通國語、廣交遊,暇則以琴棋詩文為樂。
君前曾得故蘇君源泉,贊襄鑛務,其闢瑞九道路,行人受益,事載別碑,即與猶見其生平。
儕仰事俯畜,兩俱無憾,是顏君之惠也。
飲水思源,爰記事勒石,昭示來許,夫亦藉以酬其德云爾。
大正六年歲次丁巳春建
雪漁 謝汝銓撰 子誠 林正光謹書
公園旁有小粗坑步道可通侯硐,
沿清邊路走則可接琉榔路關步道;
在此也能一覽基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