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鳳山「上淡水社」,「下淡水社」及赤山庄的平埔族都曾居住在萬丹平原上,
萬丹可說是屏東平原中最早成街的地方…….
就在康熙35年之前,萬丹就已成街,雍正九年成立萬丹縣丞署,是鳳山縣的分縣,統治屏東平原。
萬丹在清朝時代,屬於鳳山縣,日治時期改屬阿緱廳,不久又改屬高雄州東港郡萬丹庄。
臺灣光復後,萬丹隸屬高雄縣,民國35年改隸屏東市政府管轄,設萬丹區,
至39年10月台灣省行政區域調整,才改為屏東縣萬丹鄉。
在萬丹鄰近崙頂的公墓內有一咸豐年間的古墓,標示為陳母羅太孺人。
墓碑上雖註記孝男陳玉璜具有庠生的身分,但查閱相關文獻並無此人的記載…….
就地方派系的延續上看來,
可能與此墓有關的當推新園的陳林石、或是陳清桔等家族。
而羅太孺人極有可能即來自於崁頂港東的羅家 ?
( PS : 陳林石曾擔任新園庄庄長, 港東村羅喜則曾擔任崁頂庄庄長職 )
約三百六十年前,由福建省龍溪縣人黃上房、蕭發現、王非、鄭光殿等四人,率領二十餘人,
遠渡本省定居於本鄉現址之西北方下淡水溪(高屏溪)邊,開拓原野成園,務農為業,故名之為新園。
大正九年(1920) 日本當局調整台灣地方官制、實施街庄制度,同時變更行政區域,
從原有之九庄(五房洲、烏龍、崁頂、力社、洲仔、過溪仔、仙公廟、田洋仔、瓦磘仔)合併為新園庄,
嗣後,日積月進、漸漸繁榮、人口逐年增加,迨至民國三十四年十月廿五日,
光復後改庄為鄉鎮制度,故改稱為新園鄉。
日治初期,崁頂由「阿猴廳潮州支廳」管轄,包括崁頂、過溪仔、洲仔、力社等庄。
大正九年( 1920 )改制歸「高雄州東港郡新園庄」管理,在保甲制度下,新園庄長由官派的日本人擔任,
並將新園庄東港溪以南的地區設力社、洲仔、過溪仔、崁頂等大字,即俗稱「下四保」。
光復後,民國39年政府廢除保甲而設「鄉」,為推行地方自治,落實選賢與能,方便鄉民投票,
同年3月24日以東港溪為界,將原來的新園庄分出崁頂與新園二鄉,
將原來的「下四保」轄區調整改設八村,
即力社村、圍內村、洲子村、北勢村、港東村、越溪村、崁頂村、園寮村等均隸屬崁頂鄉地方自治轄區,
其中因嵌頂聚落位於境內中心,人口較多,交通便捷,故以崁頂為名,
正也是崁頂鄉的由來。
由此可見,新園跟崁頂原來是合為一體的;
有那樣的連姻關係似乎也言之成理。
然而以上的看法也僅止於推測, 無法進一步獲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