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領事館位於淡水紅毛城的東側;英法戰爭後,1867年英國人藉著淡水開港通商的機會,

向清廷永久租借紅毛城做為英國領事館,主要工作包括處理國際事務和照顧僑民,同時兼管海關稅務;

1891年,由於淡水港的貿易興盛,英國商務拓展,英國領事館的業務於是日漸龐雜,

其地位自然也更加重要,因此在紅毛城旁增建一棟雙層的紅磚洋樓,建築風格為典型的

英國殖民地建築式樣,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見的英國領事館。




清時因咸豐八年(1858) 天津條約及咸豐十年(1860) 北京條約,淡水因而成為全臺極為重要的港口,

在貿易史上具有舉足輕重之地位。

當時的港務局碼頭及英國領事船屋就在此設立,清政府後正式延請英國人李泰國(Horatio N. Lay)

為「總稅務司」,海關管理權移轉給洋人,這是清末列強經略北臺灣的重要史證。



當時不僅洋行林立 , 主要列強國家已陸續在台灣設置領事館 …….

1629年西班牙人由基隆進略淡水,築聖多明哥城為其殖民北台灣之基地。

1642年據台南之荷蘭人北上驅逐西人,並在該城原址重築今日尚存之城砦,因稱荷人為「紅毛」

,多年後人皆稱其為「紅毛城」。


1661年明鄭時期略有修葺,清雍正年間也築有今日僅存南門之城牆。

清末淡水開港後,英國人在1867年租得此廢城,大肆整修而成今貌,並以其東側建領事官邸。



戰後,中英斷交,此城迭經波折,經澳洲、美國托管至1980年方由我國收回接管,

並評定列為國家一級古蹟予以整修後,開放供民眾參觀。

造訪之時正是為修之中。




英國領事館的建築完全不同於紅毛城強硬、封閉的城堡性格,

當時聘請英國建築師設計,紅磚及匠師來自福建廈門;



英國領事館牆壁為清水紅磚,屋頂是閩南紅瓦,但是一樓屋內彩色地磚則是爪哇產品;

英國領事館內部仍呈現原有的擺設及掛至歷史圖片資料:






英國領事館一樓西側為客廳及書房,東側為餐廳及配膳室,後側為洗衣間及數間傭人房;

迴廊立面是弧狀拱形,兼具遮陽擋雨的功效,並保留英式傳統的窗台與門面設計,

樓前的草坪,後院的綠蔭更是歇腳休息的好地方;



英國領事館二樓有3間大臥室及貯藏室,入口設一座扶手大樓梯通往二樓,

天花板懸垂大吊燈,十分氣派;

另外,在英國領事館正面,刻有『VR1891』及英國的薔薇花圖案,

可以看出當時的磚雕手藝十分精細,


此地俯視淡水河口,形勢險要,

「戍台夕照」素為淡水八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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