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元年(1723),巡臺御史吳達禮上奏「諸羅縣北半線地方民番雜處,請分設知縣一員,
典史一員……」,劃出南截虎尾,北抵大甲設置「彰化縣」,取其「顯彰皇化」之意,更正式
的說法是「彰聖天子丕昌海隅之化歟」,縣署設於半線,彰化縣建置自此始。


雍正十二年(1734),知縣秦士望仿諸羅知縣周鍾瑄之法,廣植竹林圍城。
其中經過林爽文、陳周全、戴潮春、施九緞等民變,彰化縣城遭到毀壞…..

嘉慶二年(1797),知縣胡應魁沿著彰化城舊址重植竹城,並增建西門城樓,然數年便傾圮。
嘉慶五年(1810),邑紳捐資改成土城。


後有修築磚石城之議,遂於嘉慶十六年(1811)興工,越四年於1815年竣工。




日治時期之後,日本人在彰化進行過兩次的市區改正,
大正
九年(1920年)第一次改正中,所有城牆城門皆被拆除,只留下東門城,
但兩年後開闢縱貫公路時,東門城亦被拆毀,至此彰化縣城便徹底消失殆盡。








彰化舊城區內的主要舊式建築風格主要可分為廟宇建築、公部門建築、庶民建築三部份。




「廟宇建築」多清代閩式建築居多,較具有年代久遠之風貌,其建築雕工細緻並著重於
強烈色彩的展現,使舊城區內建築風格更顯多元。




「公部門建築」,依據興建完成的年代,又可分為日治時期與光復後兩個時期,
日治時期部分的公部門建築為藝術裝飾式樣(Art Deco)建築;光復初期的公部門建築則
延續藝術裝飾風格的建築,至今皆保留建築主要結構與特色。








「庶民建築」依其形式,又可分為一般街屋、轉角店舖、娛樂建築與獨棟民宅四部分。

一般街屋是彰化舊城區最普遍的庶民建築,其中又以日治時期保留至今的街屋最具特色,





街屋的出現與日治時期公佈的市街改正計畫有關,最主要的特色為面臨道路、具有狹長的
基地
面寬介於3.5~5尺之間、多為2~3樓的建築,依其興建時間以不同材質呈現,目前多為
磚造與加強磚造的街屋,僅有少數的木造街屋使用至今…..




然而一般街屋之立面目前大部分被商業招牌所覆蓋;

至於轉角店舖多是位於路口處的街屋,具有日治時期的藝術裝飾式樣(Art Deco)之特色,
強調水平線、垂直線、硬邊等特色,並且比起2~3樓的街屋多出至少1樓的高度,與整個
建成環境構成階梯狀的退縮的形式,易成為視覺焦點,

例如:民生路與中華路口之卦山燒,至今乃是彰化市重要的地標性建築物;




娛樂建築在彰化市舊城區目前僅存位於孔門路NET服飾店所使用之建築,此建築
於日治時期原為銀宮戲院使用,其建築保存典型的藝術裝飾式樣;

獨棟民宅在舊城區中則較為少見的。





舊城區內保有日治時期建築特色街道,主要分布於孔門路、中華路、民生路與光復路居多,

日治時期建築,相對於展晚,所以主要分布在沿街面為主,並且形成特殊的街屋形式。
街屋形式皆為樓房且具有山形花飾於其門面的特色,此外亦有在立面上嵌著店名者,為
當時建築的主要特色。






而現有大部分商家之空間
多利用帆布與招牌,遮掩原有建築立面,或大部分因年久失修,
已不復往日風采和建築原創的特色,實為可惜…..




其中亦有轉化再活用的案例, 作出了正面的示範 。




公共建築的部份,包括目前的彰化市公所、彰化縣警察分局等,相較於私人的建物,
公家的建築物則經過整修後保持得相對完整。

為舊城區保留了一些時代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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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留言

  1. 在地人 2018 年 5 月 2 日 於 下午 4:33

    2018年的今日,圖片中的建築物,不是拆除了,就是被圍起待廢。彰化,不整頓、不保留古蹟,沒甚麼特色的城市,外地人為何來此?

  2. 在地人 2018 年 5 月 2 日 於 下午 4:33

    2018年的今日,圖片中的建築物,不是拆除了,就是被圍起待廢。彰化,不整頓、不保留古蹟,沒甚麼特色的城市,外地人為何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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