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虎尾鎮林森路與中山路交會處的虎尾郡役所,設置於昭和六年(1931),為日治時期虎尾地區的
行政及治安機關,二戰後則為虎尾地區區屬所在地,在實施地方自治後又改制為虎尾警察局。
虎尾地區因工業之需要而規劃發展為格子形市街,位於市街精華區的虎尾郡役所不僅在空間上見證
虎尾地區的發展,也是台灣少數僅存的日治時代郡役所,深具歷史性。
本棟建築亦別具建築特色,為一融合多種試驗風格的「半木造」建築–混合木料及其他材質
之建築,其紅磚式建築影響了的當時代虎尾地區建築風格。
此外,亦保留了台灣現今少見的平衡錘式推拉窗。
磚造立柱,木屋造身、而樑架、柱間的補璧二樓外牆地板,木材為主要材料,屋頂部分直接外露
於臨街的立面之上,無任何女兒牆處理這就是充滿異國風情的巴洛克建築!
這種充滿異國風味帶有古典歐洲藝術之美的建築,是十七世紀興起的建築新格式。
加上日治時代因受異國統治,所以也帶有日本建築色彩。
巴洛克建築因具備古典、堅實、壯麗的外貌,特徵為橢圓形空間,具曲線之平面及立體,採多種
顏色、裝飾及雕刻品,注重樓梯及進口之修飾,講究線條明快,造型及裝飾豐富,注重圖騰級藝術
風格。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應本地文史工作團體及縣府之陳情,考量本縣在台灣布袋戲中所佔
的重要角色,撥款補助本局委託雲林科技大學研提「雲林縣虎尾鎮布袋戲主題館規劃報告書」據以
進行細部設計招標及工程發包作業,並已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完成修復。
清領中期傳至台灣的布袋戲演變成別具特色的北管及潮調兩大派,即以雲林縣為濫觴之地。
北管布袋戲大師代表人物即人所皆知的黃海岱先生,潮調布袋戲則以鐘任祥先生為代表。
黃海岱先生正是為虎尾地區人氏;鐘任祥先生則發展於本縣西螺一帶。
建築物主要由三個部份所構成,臨街的中央主題建築物、內部庭院兩側的附屬建築物,
這兩部份共同形成一個倒ㄇ字形的建築物,而第三部份則為內庭中央一座獨立的二樓建築物,
並以廊道與中央主體建築物相連。
虎尾郡守官邸是屬於地方首長的宿舍,營建年代可追溯至日治時期大正12年(1923),
郡守官邸在日治時期不同的兩段時間完成本屋與書齋的建築工事,其平面格局由單棟形式轉
而成為一棟兩間形式,在基地東北側增設的獨立書齋,形成L型戶外空間,並產生私密的後院。
位於對街的虎尾合同廳舍係為日治時期消防單位觀測轄區失火位置與完成通報之緊急救災建築物,
與建於昭和五年(1930),建築形式與台南州一九三九年完成之消防隊有異曲同工之妙。
建物四層樓高之瞭望塔式閣樓,曾是虎尾最高的建築地標。
二戰後作為虎尾消防隊,自遷建至行政中心後,目前消防隊仍有部份車輛及人員留駐於此。
本建物已登錄為歷史建築,已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完成修復。
日治時期虎尾街即以虎尾郡役所為核心的行政中心,沿著中山路這一條街次第發展。
中山路不僅是虎尾發展的起點,更是虎尾地區近代各個時期發展的重要象徵。
位於街頭的郡役所融合歐洲風格與日式特色,內部保留傳統格局的建築,
建築風格見證著近百年來的社會變遷,更是充滿藝術氣息,
是個值得保留用以教導下一代的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