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 9 年( 1920 ),實施地方制度改正,將西部之 10 廳予以廢合,
新設臺北、新竹、臺中、臺南及高雄 5 州,而東部之臺東及花蓮港 2 廳照舊。
原臺中、南投二廳再合併為臺中州,臺中州以下共有 11 郡 1 市(分別為大屯、
彰化、大甲、東勢、豐原、員林、北斗、南投、能高、新高、竹山等 11 郡及臺中市),
州署設於臺中市,至今仍為臺中市政府所在。
其中臺中市與大屯郡的 3 庄為今日臺中市的轄區,
而大甲、東勢、豐原郡與大屯郡的 4 庄則為今臺中縣轄區。
大正 15 年( 1926 ),澎湖由高雄州分出,另成立一廳,
全臺遂成為 5 州 3 廳。
民國 34 年( 1945 ) 12 月,全臺行政區域重新劃分,
設臺北、基隆、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屏東等 9 省轄市
及草山管理局 1 局,餘劃分為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臺東、花蓮、澎湖等 8 縣,
並將原有「郡」制改為「區」,「街」改為「鎮」,「庄」改為「鄉」,
臺中縣、市正式分治。
民國 40 年 舉行民選縣市長,楊基先當選首屆臺中市長,
而臺中縣則由林鶴年當選首屆臺中縣長 。
民國 35 年( 1946 )元月 21 日,黃克立就任臺中市長,
並將臺中市原有的大正、初音、高砂、明治、大和、若葉、老松、新高、
梅枝、楠區 10 區整併為東、西、南、北、中 5 區。
民國 36 年( 1947 ) 2 月 5 日 ,行政長官公署核定將臺中縣的北屯、
西屯、南屯三鄉劃歸臺中市,當日並由大屯區長與臺中市
長辦理交接手續。
2 月 10 日,臺中市政府舉辦市區擴大接收典禮,全市擴增為 8 區,
總面積為 163.4256 平方公里,以北屯區面積最大,中區面積最小。
市轄範圍東以旱溪與臺中縣太平市、新社鄉為界;
西以西屯區與臺中縣沙鹿鎮、龍井鄉、大肚鄉為界;
南毗臺中縣烏日鄉、大里市為界;
北以北屯區與豐原市、潭子鄉、新社鄉為界。
目前縣市再度合併為臺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