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有關北投社之記載,見於康熙三十三年《臺灣府志》:
「南北投社離府志(即今臺南市)五百六十里。」
此處的南北投社實為兩社,即南投社與北投社。
康 熙五十六年《諸羅縣志‧封域山川》云:
「東為南投山,內社二,溪(指貓羅溪)南為南投,北為北投。」
清雍正三年,依部議定:
「福建臺灣各番鹿場閒曠之地方,可以墾種者,曉諭地方官,悉聽各番租與民人耕種。」
自此漢人即陸續進入草屯拓墾。
墾草屯者多是漳州人,雍正初,漳州人由彰化沿八卦臺地東緣南拓,覓墾南投、萬丹地區,並向南至名間,
又渡 貓羅溪拓墾草屯西北。乾隆二年解除攜眷入臺之禁後,開拓之勢大盛,濁水溪北岸以草屯為中心的漢人聚落,
至乾隆年間已向西拓至月眉厝、下溪州、頂茄荖一帶, 南及林仔頭,東達南埔與北勢湳。
清時草屯屬彰化縣南北投保,至光緒元年,南投保與北投保才各自獨立,
北 投保西北兩面與貓羅保,東與北港溪保,南與南投保接境。
道光十年《彰化縣志》所列南北投保各庄中,屬草屯地區者,已有如下二十九個庄:
新街、舊街、下南 勢、牛埔頭、石頭埔、頂茄荖、過溪、田厝仔、溪洲仔、牛屎崎、番仔田、內木柵、
頂崁仔、草鞋墩、崎仔頭、圳寮庄、匏仔寮、隘寮庄、南埔、溪洲庄、溝仔墘、 山腳庄、林仔頭、中庄仔、
月眉厝、萬寶新庄、新庄南勢仔、坪頂竹仔城、北勢湳仔庄。
由此可見草屯地區大多數聚落在當時均已開發就緒。
草屯的聚落大部是血緣性的聚落,或者可以說聚落的血緣性相當高。
大體而言,沿著烏溪南岸,西自石頭埔,經頂茄荖、田厝仔、新庄、番仔田、牛屎崎,東至北勢湳,
分佈著以洪姓 為主的聚落,沿著貓羅溪東岸分布著以林姓為主的聚落,包括北投埔、月眉厝、溪洲。
從草屯街沿著隘寮溪,也就是在洪姓聚落群的南方,分布著以李姓為主的聚 落,包括下庄、草屯、匏仔寮、
南埔、頂崁仔等。
在草屯街區的南方以及林姓聚落的東北方則分佈著以簡姓為主的聚落,包括新厝、山腳、林仔頭、
中庄仔、阿法庄 等。
基本上張姓並非草屯地區的大姓,
但依其地緣關係 , 此張姓有可能來自於南投一帶 ……..
南投地區張姓共有琯溪派、南坑派與大宗派三大組織,旗下並各自擁有產業。
不知是否有所關聯 ?
此一古墓位於登瀛書院前的圳溝旁田野之中 ,
墓碑上雖有昭和年間重修之記載 , 但研判應該是座古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