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攀龍(1738-1798) ,號躍洲,瓊林人,上坑埤墘房二十世子孫。
相貌雄偉,聲如洪鐘,少時貧困,捕魚為業。及長投身軍旅,蔡攀龍富武略且驍勇善戰,授外委,歷拔廈門提標把總,
擢守備,調澎湖遊擊。乾隆五十一年(1786 )彰化林爽文、鳳山莊大田糾眾作亂,攀龍參與平亂,旋以功授副將,
賞戴花翎,加健勇巴圖魯名號。
時柴大紀被困諸羅,令攀龍往援,攀龍與柴同心固守,孤城得全,上嘉其能守,乃易諸羅城為嘉義以旌之。
事平,計攀龍率兵東征以來,歷大小戰八十三,事無不克,擢總兵,陞福建陸路提督,並授參贊大臣;
又遷水師提督,借補江南狼山鎮總兵。旋又以查勘江南山東交界之黑水洋商艘劫案,獻海防之策,周署江南提督,
嘉慶三年(1798)。攀龍功勳卓著,節操高尚,督學劉權之嘗作戰馬行贈之。
蔡攀龍少時家貧,捕魚維生,因力氣頗大,為市場一翁看上,招為女婿並建議其從軍。
行伍後因功被提拔為廈門提標千總,分汛玉洲,而當時海盜猖獗於鷺江(廈門)海域,蔡攀龍扮成商人誘捕之,
因功升為廈門守備。乾隆四十七年(1782)升閩安左營守備,隔年八月護理金門鎮中軍左營遊擊,
四十九年(1784)升海壇,隔年又調為澎湖右營遊擊。
乾隆五十一年(1787)臺灣發生林爽文事件,福建巡撫徐嗣曾命蔡攀龍前往支援,蔡攀龍遂於該年十二月率師
七百前往臺灣府城[2],協助平定事件,期間因在收復鳳山一事上立功,被任為臺灣北路協副將。
事後因戰功被升為海壇鎮總兵,不久又改任臺灣鎮總兵,隨即又升為福建陸路提督,賜「健勇巴圖魯」名號,
畫像於紫光閣(平臺二十功臣),賞戴花翎,並擢署福建水師提督,不久又補授陸路提督兼命參贊大臣。
後來又署江南總督,後因讒降調江南狼山鎮總兵嘉慶三年(1798)七月卒於任上。
嘉慶四年興建的墓園,位於太武山徑林(翠穀),即今明德公園武颺道旁,所在環境如圜丘,龍脈綿延,
位於夾雜木麻黃樹幹間,是吉穴所在。
可惜仍處於管制區內,即便是親族也只有清明時節得以前往祭掃……..
墓碑由三塊花崗石材拼成,碑心長方形,兩側配以狐狀碑翼,上不刻任何圖案。
有花崗石望柱及獅座一對,石望柱截面爲八角形,爲花崗石材,柱頂雕刻石獅,左爲雄師,右爲雌獅。
整座墓園,呈三峰形,碑面有傾斜現象,但碑文清晰可見。
碑前伸出券台(俗稱供桌),其下爲花崗石台座,正面中間雕雙向夔龍交尾圖象,外以海棠紋框邊,
兩側雕萬字幾何圖案,基座則雕如須彌座之卷草圖紋,爲整座墓園雕刻最精致的地方。
墓埕的一對望柱,堪稱金門清墓中最完整者。
花崗石質墓碑中央題
「欽賜健勇巴圖魯參贊大臣福建水陸提督補狼山總鎮授振威將軍躍州蔡公配一品夫人徽柔許氏塋」,
上題「嘉慶四年歲次己未荔月吉旦」,下題「孝男機,輝同立石」。
蔡攀龍雖官至提督,但其墓的形制簡單,
並沒有依清代規制,墓前配置一品官的石翁仲、石虎、石馬和石羊,
該墓形制較一品大墓為小,雖然,但它確是清代從一品的官墓,
形制簡略樸實,反而成了該墓之特色。
因未能親訪,僅以二魚部落格中照片聊以豐富內文…….
( PS: 兩度尋訪李光顯墓不可得,同樣引以為憾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