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字伯高,吳郡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唐朝中期的知名書法家。
唐朝開元年間官至常熟尉,後又為金吾長史,世稱「張長史」。
工於書法,有「草聖」之稱。
有關張旭的經歷不詳,生卒年皆不詳。《新唐書》有張旭的事跡,附於《李白傳》之後。
張旭的書法,初學陸彥遠(陸柬之之子)。
張旭曾在朝廷任職,在長安及上京當官,並與顏真卿及杜甫相識。
張旭以豪飲而知名。
在杜甫的詩作「飲中八仙歌」裡,張旭亦是其中一位被描寫的人物之一,與其他人被稱為「飲中八仙」。
張旭以書法中最為奔放自由的草書聞名,
據《新唐書》記載,張旭喜歡在酒醉之後書寫作品,稱之為「狂草」。
他的書法多以奇形怪狀、粗細對比誇張、以及充滿情感的線條相連,
《舊唐書》中讚譽為「變化無窮、若有神助」。
張旭草書與李白詩,還有裴旻舞劍被稱為三絕。
然而張旭並非只寫草書,他是唐朝另一個知名書法家陸柬之的外孫,對於楷書、國畫等也相當精通。
相傳他的狂草來自觀看公孫大娘及其弟子練劍時的姿態而得到靈感。
在張旭之前,書法界一直奉王羲之及王獻之為規範,然而張旭的書法卻打破了這個常規,為書法界帶來改革。
杜甫在《八仙歌》中寫道:「張旭三杯草聖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雲煙。」
崔避與顏真卿確實是張旭弟子。由《幽閒鼓吹》載「張旭書得筆法,傳崔避、顏真卿。」可得知,
顏真卿本人在《張長史十二意筆法記》也提到自己跟隨張旭學習筆法。
唐朝留有不少關於張旭的記載,其中最廣為人知的是他在酒後靈感來時,甚至於會激動到用頭髮書寫作品。
張旭的傳世作品有《古詩四帖》、《千字文》、《郎官石柱記》、《悲清秋賦》、《肚痛帖》等等。
其中《古詩四帖》的內容包括了詩人庾信的《步虛詞》二首,詩人謝靈運的兩首詩:《王子晉贊》、
《岩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贊》,共40行。高28.8厘米,寬192.3厘米、寫在五色紙上。
現藏中國遼寧省博物館。
他的作品在曾得到唐文宗李昂的喜愛、列為「三絕」之一。
當時唐朝還有另一位較年輕的、同樣擅於草書的書法家懷素,也喜於醉後書寫作品,
與他有「顛張醉素」的俗稱流傳於世。
草書在唐代出現了以張旭、懷素為代表的狂草,成為完全脫離實用的藝術創作。
狂草亦稱大草,筆意奔放,體勢連綿,如唐朝張旭《千文斷碑》、《古詩四道》,懷素僧《自敘帖》等等,
孫過庭《書譜》字字區別,不相連接,而筆意活潑、秀媚。
「大草」與「小草」相對稱,大草純用草法,難以辨認,張旭、懷素善此,其字一筆而成,偶有不連,而血脈不斷。
清馮班《鈍印書要》談學草書法云:小草學獻之、大草學羲之,狂草學張旭不如學懷素。
懷素的草字容易辨認,字跡清瘦見形,字字相連處亦落筆清晰易臨。
張旭字形變化繁多,常一筆數字,隔行之間氣勢不斷,不易辨認,形成一種獨特的風格,
韓愈《送高閑上人序》中提到張旭草書以
「喜怒窘窮,憂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而有 動於心,必於草書揮毫髮之」,
故學張旭難。
張旭為人豪爽豁達,卓爾不群,風流倜儻,交流甚廣,
隨行隨書,任情姿性,落筆數行,一片雲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