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一名,最早見《周易》所說「城復於隍」;

《禮記》續載「天子大蜡八,水庸居其七」,

水即隍(城濠),庸即城垣,水庸亦即城隍。

於是天子也祀城隍尊神,

後世舉凡一地設置行政區或興築城池,

必因應建立城隍廟以利崇祀;

依據明、清二代禮制,京都城隍封為「承天鑒國司民昇福明靈王」,

府城隍封為「威靈公」,州為「靈佑候」,縣為「顯佑伯」,

充分顯現各級城隍廟也有不同的身份與城位。

以清代臺灣為例,臺灣府城隍廟與臺灣縣城隍廟在臺南市,

鳳山新、舊縣城隍廟分別在鳳山與左營,澎湖廳城隍廟在馬公市,

嘉義縣城隍廟在嘉義市,彰化縣城隍廟在彰化市,新竹縣城隍廟

在新竹市,都是府治、縣治與廳治的所在地,

宛如人間行政系統的反映。

從前,新任府、州、縣長官入境,必先謁告城隍而後履任;

朔、望日亦必行香,厲祭與祈禱水旱也要牃告城隍,

儼然成為天人之間溝通的媒介。

舉行春、秋祀典,風、雲、雷、雨、山川與城隍共居一壇,

設置牌位崇祀:風、雲、雷、雨諸神居中,

本城內山川諸神居左,本地城隍居右;

祭畢,各神牌位尊奉於城隍廟中。

知府、知縣與通判是人間長官,以令治事、判決是非,

其衙門必然肅穆莊嚴;各級城隍是超自然長官,以神道設教、

綜理陰陽,主管人間善惡果報、禍福降臨,

其廟貌一定陰森威赫。

城隍廟獨具陰陽廟格,

尤顯傳統兩元治理的特色。

早期臺灣地區的城隍廟,約有六十座,

當時清朝政府規定原則上每個府縣只有一座城隍廟,

當然實際情形與規定並不相符。

原因除了官建的城隍廟之外,

有不少都是由民間自行建立的城隍廟。

而在這些城隍廟中,各有特色,

而台灣府城隍廟正是年代最為久遠的的城隍廟。

創建於明永曆二十三年(西1669 ),今為國定古蹟,

極具歷史、文化、建築、宗教與民俗的價值,

非常值得一探究其殿堂之美。

台灣府城隍廟開創既早,又為地方官入境必告,

朔望行香,春秋二祭之廟,三百多年來,留存之古物眾多,

廟內藏有乾隆年間的石棹、石爐、石燭檯、石碑,

及嘉慶年間的磁爐、铣大金鼎、柱聯、木匾等等,

琳琅滿目,古意盎然;

民國七十四年十一月經內政部指定為台閩地區

第二級古蹟;目前列為國定古蹟。

1907年實施市區改正,廟埕劃為道路用地,即今青年路;

1982年廟前青年路拓寬為15公尺的道路,廟埕消失殆盡,

使得前殿緊臨道路,成為臨衝的廟宇。

1997年內政部和市政府全額補助重修臺灣府城隍廟,

於1999年落成,

成就今日所見之府城隍廟。

主祀臺灣府城隍威靈公,聖誕五月十一日。配祀有城隍夫人、

觀音菩薩、地藏菩薩、註生娘娘、天上聖母、福德正神、月下老人、

十八羅漢、文武判官、范謝將軍、甘柳將軍、二十四司、門神等神佛,

門神彩繪以秦叔寶、尉遲恭為主,兩側配用朝官共衛殿宇,

皆是知名廟宇畫師潘麗水的作品,其面部的豐富表情,

以及講究戰甲工筆細緻

則為其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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