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神社是日治時期位於竹山郡竹山街的神社,
1938年鎮座,1945年升格為鄉社,為鎮守竹山郡的神社。
竹山神社鳥居現址位於南投縣竹山鎮竹山公園,
其鳥居與附屬建築於2018年被列為南投縣歷史建築。
在1930年代,隨著與日劇增的國家動員,官方亦開始加強對
宗教思想上的控制。為了加強神社的設立,臺灣總督府又在1934年
9月公告了《神社建設要項》,
其中載明了「在全島樞紐地區建設神社,使島民有敬神崇祖、報本返始之誠」,
強調神社作為社會教化中心的功能,並註明神社各項設施建築的最低標準和
經費,期望以「一街庄一社」的原則儘早達到目標且避免濫設。
台中州竹山郡因臺灣總督府頒布《神社建設要項》,有了興建神社的理由,
隨即在1934年的竹山庄協議會會議內,全體協議會員一致通過興建竹山神社
並公園案,預定總工程經費8000圓。並且由竹山郡守行文,向台中州廳
提出興建申請,並在竹山庄協議會員內選出日本人9名,台灣人6名,共計15人,
擔任神社建設委員,開始展開神社建設。
選址了快兩年,最後在1936年9月,發現竹圍子舊雲林城跡官有地,
不但離市區近,又能登高望遠,且土地乾淨,沒有墳塋,方位合適,
遂決定在此興建竹山神社;隔月16日,台中州廳也批准了
建築竹山神社的申請。
實際開工日期是在昭和11年12月,完工於昭和13年(1938)3月。
神社範圍內築有鳥居三座,
參道兩旁廣植常綠喬木,以松樹和樟樹為主,
神社內外及參道旁設有石燈籠,
主要建築有拜殿和主殿以及社務所,
拜殿前設狛犬一對。
昭和20年3月28日,臺灣總督府告示第157號,宣告竹山神社升格為鄉社,
1945年8月,日本戰敗投降,神社被國軍接收成為彈藥庫及部隊基地,
爾後軍隊撤走,改為忠烈祠,1982年改建成竹山公園,
竹山神社只剩下鳥居一座,石燈籠若干,狛犬一對,
2018年6月6日,以府授文資字第1070125051號,
登錄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