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水區可說是臺灣較古老的城鎮之一,原居住有平埔原住民
西拉雅族,在鄭芝龍、顏思齊來臺前(1621)就已有漢人移民
進入,是船隻進入八掌溪的集散地。
最早稱大龜肉庄(疑為潟湖之轉音),後改為大圭壁庄;
康熙56年《諸羅縣誌》記載:
「鹹水港街,屬大奎壁莊,商賈輳集」。
乾隆後,文獻開始寫作鹽水港。
係因臨倒風內海,港內有鹹水而得名,
相對上游有一汫水港(指淡水之意)。
又因地形略微彎曲,狀似新月,故雅稱月津、月港,
曾有「一府二鹿三艋舺四月津」的俗諺,繁華一時。
日治時期,日本政府興建鐵路縱貫線,
並預計於鹽水設置車站,但最後並未完成。
傳言此因地方仕紳唯恐「斬斷地龍」,影響地方發展而作罷。
然《台灣鐵道史》一書中記載,當時日本當局乃為考慮鹽水地區
尚有河運之便,遂在三條計畫線(分別經由鹽水、新營、白河)中,
選擇條件較平均,經由新營的路線。
稍後官方雖一度研議新營經由鹽水至北門嶼(今北門區)
之支線彌補不足,但亦未完成。
最後雖有私營鐵路(後稱布袋線)連結新營車站並延伸至布袋,
但鹽水榮景已不再,區域中心機能為新營所替代。
產業則以製糖業為主,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在岸內有製糖工場。
鹽水港因日軍為鞏固據點,於布袋興建堤防而淤塞。
1920年臺灣地方改制,於此地設置「鹽水街」,
劃歸臺南州新營郡管轄。
現今鹽水區行政範圍的確立,來自於大正九年(1920),
當時將臺灣十二廳改為五州二廳,設鹽水街屬臺南州新營郡。
鹽水街轄鹽水、土庫、北竹子腳、溪洲寮、岸內、下中、舊營、番子厝、
田寮、飯店、孫厝寮、南竹子腳、天保厝、水頭堡等14個大字。
1945年,改為「鹽水鎮」,屬臺南縣新營區。
1947年,裁撤新營區署,鹽水鎮改直隸於臺南縣。
2010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鹽水鎮改組為市轄區「鹽水區」,
隸屬於臺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