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水區可說是臺灣較古老的城鎮之一,原居住有平埔原住民

西拉雅族,在鄭芝龍、顏思齊來臺前(1621)就已有漢人移民

進入,是船隻進入八掌溪的集散地。

最早稱大龜肉庄(疑為潟湖之轉音),後改為大圭壁庄;

康熙56年《諸羅縣誌》記載:

「鹹水港街,屬大奎壁莊,商賈輳集」。

乾隆後,文獻開始寫作鹽水港。

係因臨倒風內海,港內有鹹水而得名,

相對上游有一汫水港(指淡水之意)。

又因地形略微彎曲,狀似新月,故雅稱月津、月港,

曾有「一府二鹿三艋舺四月津」的俗諺,繁華一時。

日治時期,日本政府興建鐵路縱貫線,

並預計於鹽水設置車站,但最後並未完成。

傳言此因地方仕紳唯恐「斬斷地龍」,影響地方發展而作罷。

然《台灣鐵道史》一書中記載,當時日本當局乃為考慮鹽水地區

尚有河運之便,遂在三條計畫線(分別經由鹽水、新營、白河)中,

選擇條件較平均,經由新營的路線。

稍後官方雖一度研議新營經由鹽水至北門嶼(今北門區)

之支線彌補不足,但亦未完成。

最後雖有私營鐵路(後稱布袋線)連結新營車站並延伸至布袋,

但鹽水榮景已不再,區域中心機能為新營所替代。

產業則以製糖業為主,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在岸內有製糖工場。

鹽水港因日軍為鞏固據點,於布袋興建堤防而淤塞。

1920年臺灣地方改制,於此地設置「鹽水街」,

劃歸臺南州新營郡管轄。

現今鹽水區行政範圍的確立,來自於大正九年(1920),

當時將臺灣十二廳改為五州二廳,設鹽水街屬臺南州新營郡。

鹽水街轄鹽水、土庫、北竹子腳、溪洲寮、岸內、下中、舊營、番子厝、

田寮、飯店、孫厝寮、南竹子腳、天保厝、水頭堡等14個大字。

1945年,改為「鹽水鎮」,屬臺南縣新營區。

1947年,裁撤新營區署,鹽水鎮改直隸於臺南縣。

2010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鹽水鎮改組為市轄區「鹽水區」,

隸屬於臺南市。

0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