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市,清代舊稱為「媽宮」、「娘媽宮」或「東西澳」,
前二者得名自澎湖天后宮,後者源自清代行政分區名稱,

前身為「馬公鎮」,位於澎湖本島西半部,
縣治所在地,也是澎湖群島的政經文化及交通中心,
東鄰湖西鄉,全市面積約有34平方公里,人口約有6.4萬人,
是澎湖縣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的地區。

1945年將馬公街改制澎湖縣馬公區馬公鎮,
直至1981年因屬縣治所在地而改制為縣轄市,
使其成為臺灣唯一座落於離島的市,
以及離島地區的最大都市。

馬公地區位於澎湖本島(大山嶼)西部,古稱「媽宮嶼」。
自古便是避風港。早於明清文獻,便有「娘宮」、「媽澳」、
「媽祖臺」、「祖媽宮」、「馬祖澳」等記載,
其中以「媽宮」最為常見。

由於島上在明朝萬曆年間便有祭祀媽祖的澎湖天后宮,
故「媽宮」應與媽祖信仰有所關聯,隨後也從地方廟宇
擴大成當地地名概念。

大正九年(1920) ,台灣總督府第八任台灣總督田健治郎推動行政
區域改制,原澎湖廳改組成澎湖郡,澎湖郡轄下的「媽宮」便仿其音,
轉稱「馬公」沿用迄今。

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廷領有澎湖之後,
媽宮街因瀕臨港灣,常有軍隊駐紮,四季皆可停泊船隻,
商業活動頻繁,漸漸發展成熱鬧的市街,
在乾隆朝形成所謂七街一市,
道光朝之後,地方教育和商業發展漸趨蓬勃、
到光緒年間,媽宮已發展成「十街二市」的規模。

明治二十八年(1895)三月,日軍領有澎湖之後,
收編原清朝官府的機關,當局為殖民目的積極管理澎湖秩序,
開始陸續設置警察、醫院、公共澡堂和新式學校等單位和設施,

明治四十年(1907),澎湖廳廳方為增加港區和
市區連結的便利性,決定拆除媽宮城南側城牆,
用於第二棧橋與第三棧橋間進行填海造港。
並將填海新生土地提供作為「海關」、
「貨物堆積場」、「市場」之需。

目前馬公市內留存的街屋,
也大致鄰近這塊區域………

昔日所謂的「埔仔尾」指的是中興路與重慶街以北地區。

日治時期此區稱為「旭町」,戰後狹義的稱呼僅指民生路、

三民路以北之地(即清領時期朝陽門之北),

此區以今日之新生路一帶和日治初期馬公的發展,

與清領時期的媽宮城有密切的關係。

光復里與現今之中興里、光明里、光榮里於清朝時稱「埔仔尾」。

又因位於古城朝陽門(東門)外,故又稱「城外」,

與「城內」(指媽宮城內)有別,

日治時期名為「旭町」乃當時馬公市面積最大的一里。

日治之後,為了提供軍人生理上之需要,

特別在此地劃一特別區為「指定地」,即經營「貸座敷」(妓戶),

是馬公的風化區,樓閣林立,自黃昏起即成為尋花問柳者流連之地;

但僅許可日本人到此消費,本地人是在禁止之列。

光復後由於受到日治時期影響,

新生路一代仍然尚有一、二十家的妓女戶在此營業。

民國八十年代政府嚴格取締色情行業,

這些營業場所才逐漸沒落式微。

此地有數條道路匯集 :

有民權路、民生路、光復路、重慶路、中華路等,

可說是交通匯集之地,

自然也是街屋集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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