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派出所是新北市汐止區的一處歷史建築,
建於1939年,時稱十三分警察官吏派出所,戰後改稱
白雲派出所,並在1976年被裁撤,
於2009年被登錄為臺北縣歷史建築。
十三分,原寫為什三份,
清末至日治前期,十三分地區為一街庄,
稱為「什三份庄」,隸屬於石碇堡。
該庄西北與橫科庄為鄰,北與白匏湖庄為鄰,
東北與康誥坑庄為鄰,東與鹿窟庄為鄰,南邊為南港大坑庄。
大正九年(1920),該庄改制並雅化為「十三分」大字,
隸屬於臺北州七星郡汐止街。
日本領臺之初,十三分庄民聯合
鄰近南港大坑曾引爆抗日事件,
與日軍部隊發生激戰。
是故日治時期在這偏遠山區設立十三分出張所,
隸屬於總督府臺北州警務部七星郡警察課的汐止分室,
其址位於汐止、南港、石碇間之交通孔道上,
為維護地方安全之重要樞紐。
汐止的十三分地區在1901年即設有「什三份警察官吏派出所」,
隸屬於基隆廳金包里支廳。
1920年,改隸屬於臺北州七星郡警察課汐止分室,
並更名為「十三分警察官吏派出所」。
現在之建築為1939年5月22日落成的新廳舍,
廳舍南側為行政辦公空間的洋館、
北側為作為警察宿舍的和館。
洋館具妻切式屋頂,正面兩側開有長條窗及小口窗、
上方設有雨遮、通風陶瓦、警徽(已不存)。
洋館的牆面及屋頂在2019年修復完成,而附近還保留著
當時的入口門柱、升旗台座。
和館則是約在1980年代已坍塌,目前僅存殘蹟。
二戰後,白雲派出所亦曾作為白雲國小的校長宿舍,
而白雲派出所在1976年被裁撤,
在1992年經報廢在案。
此建築後經民眾提報,
在2009年被登錄為臺北縣歷史建築。
另外,派出所東側原有1944年設立的汐止南國民學校
(今汐止國小)十三分分教場,其於戰後改為白雲國小,
後因學生人數逐漸減少,白雲國小於1974年遷至山下的
白雲國小橫科分校,並改分校為本校,
原本校改為「白雲國小碧雲分校」,
而碧雲分校在1984年廢校。
校舍在之後由人本教育基金會承租,
開辦森林小學。
當地因白雲里經年雲霧繚繞,
所以地名多有「白雲」之稱。
白雲派出所至今已有近九十年歷史,
但如今遺存的建物及格局配置保存大致完整,
足可作為
地方重要史蹟之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