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子舊名猴樹,荷治時期《熱蘭遮城日誌》中即出現「Causieu」,
即猴樹(kâu-chhīu)之閩南語音。
清領乾隆12年(1747)《重修台灣府志》記載為「猴樹港街」,
乾隆29年《續修台灣府志》則記載:
「朴仔腳街,舊為猴樹港街,今更名。」
清朝年間,樸仔腳[3]地區僅有數間農舍及數株樸仔樹。
樸仔樹蒼翠成蔭,樹下逐漸成為旅途者或居民所休息乘涼好地方。
康熙21年(1682),林馬從湄洲祖廟迎請媽祖,欲至居住地布袋嘴
半月莊供祀,經牛稠溪〈朴子溪〉南岸樸仔樹下休息。
當地民眾聞訊聚集參拜,並奉神意指示要停住此地,
故在此樹下立廟稱為樸樹宮。
乾隆54年(1789),樸樹宮奉令改為「配天宮」。
當地便以媽祖廟為中心,逐漸發展成市鎮,當地因於樸仔樹下建廟,
奉祀媽祖而發跡,於是取名「樸仔腳」。
大正9年(1920),臺灣總督府實施州廳-郡市—街庄三級地方區劃,
改樸仔腳為朴子,樸仔腳區下雙溪、溪墘厝改隸六腳庄,馬稠後改隸
鹿草庄,其餘改制朴子街隸屬臺南州東石郡,
並為東石郡役所駐地(今朴子警分局廳舍)。
鴨母寮位於朴子市中部偏西南地帶。
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竹村里不含西南端、
佳禾里西南部中段、南竹里西北端。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鴨母藔、張竹仔腳等。
鴨母寮緣源於清嘉慶初葉有閩泉籍黃元,移墾於此,
建茅寮以飼養鴨母為業,後來陸續移民在此聚集成為部落,故名。
開基祖廟為澤王宮,祀護國尊王,邢王為守護神。
依朴子溪市誌記載,清代屬大坵西堡,座落朴子街西南端﹐
東連竹子腳,東安寮,西及龜仔港南接南勢竹及樹林頭兩莊,
北臨崁前莊,嘉慶初年,閩泉籍黃元渡抵於此,建茅屋飼養鴨母為業,
旋後移民相繼入墾,形成部落以鴨母寮稱之。
依朴子市誌記載,又名張竹子腳,在鴨母寮莊西端,
從外地要涉過極深的埤才能到達故名之,又部落受竹叢所困,
並以張姓為大戶,故又名張竹子腳。
此間張家古厝
門邊有張榮棟戶長木牌;
即位於張竹子腳一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