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子舊名猴樹,荷治時期《熱蘭遮城日誌》中即出現「Causieu」,

即猴樹(kâu-chhīu)之閩南語音。

清領乾隆12年(1747)《重修台灣府志》記載為「猴樹港街」,

乾隆29年《續修台灣府志》則記載:

「朴仔腳街,舊為猴樹港街,今更名。」

清朝年間,樸仔腳[3]地區僅有數間農舍及數株樸仔樹。

樸仔樹蒼翠成蔭,樹下逐漸成為旅途者或居民所休息乘涼好地方。

康熙21年(1682),林馬從湄洲祖廟迎請媽祖,欲至居住地布袋嘴

半月莊供祀,經牛稠溪〈朴子溪〉南岸樸仔樹下休息。

當地民眾聞訊聚集參拜,並奉神意指示要停住此地,

故在此樹下立廟稱為樸樹宮。

乾隆54年(1789),樸樹宮奉令改為「配天宮」。

當地便以媽祖廟為中心,逐漸發展成市鎮,當地因於樸仔樹下建廟,

奉祀媽祖而發跡,於是取名「樸仔腳」。

大正9年(1920),臺灣總督府實施州廳-郡市—街庄三級地方區劃,

改樸仔腳為朴子,樸仔腳區下雙溪、溪墘厝改隸六腳庄,馬稠後改隸

鹿草庄,其餘改制朴子街隸屬臺南州東石郡,

並為東石郡役所駐地(今朴子警分局廳舍)。

鴨母寮位於朴子市中部偏西南地帶。

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竹村里不含西南端、

佳禾里西南部中段、南竹里西北端。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鴨母藔、張竹仔腳等。

鴨母寮緣源於清嘉慶初葉有閩泉籍黃元,移墾於此,

建茅寮以飼養鴨母為業,後來陸續移民在此聚集成為部落,故名。

開基祖廟為澤王宮,祀護國尊王,邢王為守護神。

依朴子溪市誌記載,清代屬大坵西堡,座落朴子街西南端﹐

東連竹子腳,東安寮,西及龜仔港南接南勢竹及樹林頭兩莊,

北臨崁前莊,嘉慶初年,閩泉籍黃元渡抵於此,建茅屋飼養鴨母為業,

旋後移民相繼入墾,形成部落以鴨母寮稱之。

依朴子市誌記載,又名張竹子腳,在鴨母寮莊西端,

從外地要涉過極深的埤才能到達故名之,又部落受竹叢所困,

並以張姓為大戶,故又名張竹子腳。

此間張家古厝

門邊有張榮棟戶長木牌;

即位於張竹子腳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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