崙背位於雲林縣西北部,北隔濁水溪與彰化縣大城鄉相望,
西接麥寮鄉,東臨二崙鄉,南隔新虎尾溪與虎尾鎮、土庫鎮、褒忠鄉相鄰,
且因地處交通要衝,早年為雲林縣西部商業中心,腹地有崙背、麥寮、二崙、
褒忠等四地,有「小上海」之稱。
後因交通環境改變、人口外移,商業機能降低。
清康熙六十年(1721)時,今日「二崙」、「崙背」一帶成立堡,
命名為「布嶼稟堡」,附近一帶原屬平埔族貓兒干社,即昔稱「南社」
的所在地,該族慣稱此地為「布嶼稟」,直到清乾隆年間,省略「稟」字,
而將此地簡稱為「布嶼堡」,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出版的議台灣府志一續修一書,
就出現有「布嶼大莊」的地名,相當於今日行政區域的崙背鄉舊庄村。
日本大正九年(1920)在臺灣實施「州郡街庄制」,設崙背庄,
隸屬台南州虎尾郡,戰後分設崙背鄉和麥寮鄉。
崙背之名的由來,是由於今崙背市區位於從前一沙崙之背,故名,
市區南面亦有崙前村,現崙前崙背界線已模糊。
崙背鄉的地名大多由清代延傳至今,少有改變,
由於崙背的開墾比較零散,雖然不像有些地方較具有規模,或具深層
的人文歷史意義,經常是當時人眼前所見順口叫出,久而久之成了習慣,
沿用至今,卻提供大家從舊地名,就可略之數百年來祖先開墾本地的
過程與痕跡,不失草莽精神又彌足珍貴。
崙背鄉屬與農業地區,早期多由大陸移民來此地屯墾,處道時大多僅以草寮
或簡單屋舍在農田中為居,本地地名中就出現許多有「寮」、「厝」的地名者,
或多數地名,常因相對位置或時間的關係命名,如東佃厝、中佃厝、西佃厝等。
另在本地也有以族群聚集、或「新」、「舊」聚落的形成先後,
作為命名的來源,
甚至自然環境的地形和植物景觀,都是命名的由來,
像高出平地「崙」、「草」、「竹子」,先民一眼望見的自然景觀,也都
成為最初的地名,如崗仔背、草湖、下竹圍等,而透過現存的這些地名,
也讓後人可以了解過去各部落的就有自然景觀。
以「草湖」為名,始於清朝,起緣因為本村庄北鄰 濁水溪,
昔日在庄北、庄東(即現在提防北邊)濁水 溪旁,借溪水帶來的砂石
自然形成一溪湖,其周圍雜 草茂盛,其後政府便以此命名為草湖村,
後來為了地 方開墾才把湖泊填平。
探訪了此間的數間古厝,俱為林姓;
不知此聚落是否即以林姓為大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