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鼎美古宅位於臺南市中西區,是市定古蹟。
該建築位於深巷之內,一般外人也僅止於能夠在門外欣賞,
而不法進入堂奧。
開基祖石時榮在清乾隆時從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移居
臺灣府城(今臺南市),於林朝英所經營的元美號工作。
後來他逐漸升遷,並獨立開了一家「榮盛號」。
之後因要上京就職,林朝英便結束了元美號的營業,
並將元美號的客戶轉給石時榮,而石時榮為感謝林朝英
提拔之恩,遂將店名改為「鼎美」,即「鼎承元美」之意。
後來石時榮經營糖米買賣有成,成為府城三郊之董事,
且身有官銜二品,在當時地位崇高。
道光二十三年(1843),石時榮因四子石耀宗連中秀才、舉人,
便於府城大西門外南河街南興建一棟有花廳、大廳與左右廂房的
大宅,之後又予以增建,成為九包五進之大宅。
石時榮在清嘉慶年至同治年間,府城的大小公眾事務捐輸
都能見其紀錄,如道光十年的大天后宮、道光二十一年的北巷佛祖廟、
道光二十五年的銀同祖廟、道光二十九年的大人廟、咸豐五年的普濟殿、
咸豐六年的馬公廟等。
日治時期初期,該宅邸因石家曾支援臺灣民主國抗日
而面臨日人的拆毀,但後來據說日人因見咸豐四年(1854)
設於石氏宗祠內的育嬰堂,認為石家應非亂民而未拆毀。
之後該宅邸又一度因市區改正和二戰而面臨拆毀,
前者因覺石家建築拆之可惜而未予拆除,
後者則因臺灣總督府文教局官員宮本延人介入
而未將大宅拆毀改建防空洞。
而在美軍後來的轟炸之中,該座宅邸又躲過遭炸毀的危機,
不過仍留下了被機關槍掃射的彈痕。
戰後,石鼎美古宅又先後因家族分產、闢建道路等因素
面臨拆毀,但該座宅邸的主要部分仍保留了下來。
1997年,石鼎美古宅居住人石萬壽向臺南市政府
提出列級古蹟申請,於同年4月2日公告成為三級古蹟。
石鼎美古宅坐南朝北,全盛時期面寬九間,
有門廳、花廳、正廳、後廳四進。
目前該宅保有的是初建的部分,格局仍然完整。
宅邸內各種雕刻樸素不華,但仍相當精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