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孔子廟,又稱彰化孔廟,雍正四年(1726)由彰化縣知縣張縞倡建。
乾隆年間士紳施士齡倡議重修,獲知縣程運青准許,但至知縣王鶚任內才於
乾隆十八年(1753)主持重修,卻資金不足僅重修櫺星門。
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風雨,明倫堂全毀,其它建築亦受損,
次年(1759)知縣張世珍再倡議重修,設泮池與照牆,並重修明倫堂。
乾隆二十七年(1762)知縣胡邦翰續修。
乾隆五十一年(1786)明倫堂與教諭署毀於戰火。
嘉慶二年(1797)歲貢生鄭士模重修,明倫堂與學署卻未重建。
嘉慶十六年(1811)彰化知縣楊桂森,再度倡議重修,改至孔廟左側復建明倫堂,
並置有禮樂器,招佾生,於春秋二季舉行祭典。
嘉慶十七年(1812)職員王松修泮池。
嘉慶二十一年(1816)知縣吳性誠在明倫堂舊址興建文昌祠,
並重修白沙書院後重建教諭署。
道光四年(1824)教諭蔡克於明倫堂左側立臥碑,
又於明倫堂大門內側建有福德祠。
道光十年(1830)李廷璧倡議重修孔廟,並編修縣志,
由扥克通阿募款一萬餘元。
道光十一年(1831)李廷璧回任知縣,
在明倫堂後闢靜室、大成殿前使用龍柱,
並於崇聖祠旁增設名宦祠、鄉賢祠、禮器庫、樂器庫。
同治元年(1862)至三年間(1864)戴潮春起事,
彰化縣城被據兩年,當時以白沙書院為其軍機所在。
光緒四年(1878)至六年(1880)知縣傅端銓捐其養廉銀重修,
並得到士紳張春華等人捐資,於光緒六年(1880)完成,
事蹟記於傅瑞銓所撰的重修邑學碑。
日治時期 1890年代末,日人將鹿港國語傳習所遷移至彰化市區,以此廟為教育場所。
1899年,孔廟兼兼任節孝祠管理人吳德功重置四神龕與諸儒牌位。
1906年起,日人進行彰化市區改正,照牆、泮池、禮門、義路被拆,並填平泮池。
1915年,原為國語傳習所的彰化公學校遷離孔廟。
漢寶德表示彰化孔廟在臺灣之地位僅次於臺南孔廟,
並說修復彰化孔廟是他一生中最得意的事情之一。
1983年4月29日,文建會古蹟評鑑小組會議上,
爭議彰化孔廟是否已喪失古蹟定義,而建築學者卻力爭當初整修
只抽換建材,未損及格局,
最後通過列入一級古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