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30年(1897) ,日本國會通過「臺灣銀行法」,
臺灣銀行成為日本在臺灣殖民的金融經濟樞紐,
1899年(明治32年)9月26日,株式會社臺灣銀行開始正式營運,
日本政府以100萬日圓為額度,認購臺灣銀行股份。

臺灣銀行並且接受臺灣總督府委託,發行臺灣地區貨幣「臺灣銀行券」,
之後陸續拓展業務,據點廣及日本、中國大陸、香港、南洋、紐約、倫敦
等地,並且成為日本南進政策的投資機構。

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在中國大陸與海外設置的支店數量更多,
民國成立之前,已經陸續在廈門、香港、福州、汕頭、廣東與上海
設立支店,這些支店分佈大陸沿海的江蘇、福建、廣東等省,
是當時臺灣重要的貿易往來地區,
同時有較多日本僑民在此聚居經營。

明治32年 (1899) 株式會社臺灣銀行正式營運後,
除在臺北設置本店之外,同年與次年又分別在淡水、新竹、臺中、
臺南、宜蘭、澎湖島、基隆與高雄設立支店,
建立臺灣北、中、東、南各區的營業據點。


1910年代,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又逐步增設嘉義、南投、屏東、
花蓮港、臺東、桃園等支店,
也顯示日本在臺灣的經濟經營,逐步向內深入。


1934年(昭和9年)設立的彰化支店,
是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在臺最後一家設立的支店,至此臺灣本島與澎湖,
共有十六個株式會社臺灣銀行的分支據點。

臺灣銀行來桃園插旗之前,分別已經有1913年4月開辦的彰化銀行
桃園出張所,以及1917年5月的新高銀行桃園支店 (1923年後被臺灣商工
銀行合併),看中的也是桃園地區濃厚茶產業的金融需求。



1918年7月1日,臺灣銀行決定在桃園街上開辦「桃園出張所」,
首任的所長為前花蓮港所長十川治郎擔任。
1928年1月1日,正式升格為「桃園支店」。



戰後,臺灣銀行桃園支店一直保持原貌,
直至1978年底,桃園分行重建大樓落成之前,
一直在這塊園地默默地為
許多在地學子的就學貸款而努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