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塹」為新竹的古稱,最早是平埔族道卡斯族「竹塹社」的所在地

漢人約於康熙五十年(1711)間,由泉州移民王世傑(閩南籍)來此開發,而在他率領親族

鄉民來此屯墾後,此地逐漸成為清代北台灣最重要的政經與文化中心

 

康熙六十年(1721)朱一貴事件平息後,清朝鑑於原諸羅縣轄區過大,

統治鞭長莫及,於雍正元年(1723年)分虎尾溪以北設彰化縣,同時設置淡水捕盜同知

專司北台灣事務,竹塹被劃於其轄區內。

 


直至雍正九年(1731)正式於大甲溪以北至雞籠分劃轄區,

設置淡水廳,並改長官為淡水撫民同知。

 

 



清朝治臺初期,為了避免流民造反,曾經禁止台灣建造石磚城,

因此,竹塹城早期的雛型,是以種植竹圍的方式代替磚牆。

雍正十一年(1733)淡水海防廳從彰化縣城正式移來竹塹時,淡水同知徐治民

在四週遍植莿竹,整個區域呈圓形,週長440丈(約1408公尺),

有東、西、南、北四個門,為竹塹建城之始。

 





1827年,進士鄭用錫等向前來巡視的閩浙總督孫爾準倡議興建磚石城及四城門樓,

獲清廷同意後,於次年(1828)開始築造磚石城垣,周長為860丈(約2752公尺),

牆高15尺(4.8公尺),高度加雉堞則為18尺(5.76公尺)。

該城以城隍廟為中心,東門為迎曦門、西門為挹爽門、南門為歌薰門、北門為拱宸門

而在東西南三門都設有砲臺一座,北門則為兩座



東門街、西門街、南門街、北門街通往四門,加上上述的土圍,

就構成了新竹街區,磚石城牆於1829年秋完工,

名為淡水廳城,又名竹塹城………..


竹塹城外挖築壕溝為護城河,並設吊橋兩座,長8.2公尺,寬1.6公尺,

與鳳山縣舊城東門段護城河同為目前臺灣僅存的護城河。

 

進入日治時期,1901年北門大街金德美商號大火,將整個北門付之一炬。

1902年,總督府實施市區改正,開始拓寬道路並拆掉城牆與城樓,南門、西門也被拆除,

只剩東門(迎曦門)存留至今。

 



 

原來以防禦為用的護城河,河水成為灌溉用圳道—振利圳。

護城河經過整治後,結合現代建築,現為具休憩功能的親水公園

當中有各種魚悠遊水中,一旁的草地上也不時有文藝表演。

 

 

親水公園位於府後街,沿著一條圳溝,也就是昔日的護城河,

成為一個沿著河流的長形公園,為新竹市重要的古蹟歷史見證,

也是新竹市的新八景之一,

 



 


 

親水公園兩岸為人行休閒步道,護城河中有魚群悠然漫游,依傍著綠樹枝柳,

給予市民一個親水的休閒空間與回顧歷史之地。

 

 

 

日治時代中葉,因都市計畫將都市重心移轉至東門,行政中心與日人社區於東區發展,

駅前大道的開通、火車站的使用率提升以及新竹機場開闢,北門大街的重要性逐漸由

駅前大道(今中正路)所取代。

 

這也是

何以東門城外的中正路 (駅前大道),

也能發現一些街屋存在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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