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旭,(1605-1669),浯洲後豐港人。明鄭時期官至少傅兼太子太師兵官(兵部尚書)忠振侯。
洪旭,初為鄭芝龍部將,明永曆八年(1654)以軍功敕封忠振伯,誥授特進光大夫、左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師忠振伯。
鄭芝龍降清之後,轉依鄭成功,治軍嚴整,成功甚重之。
1655年鄭成功承制設六官,以洪旭為戶官,旋改任水師右軍、水師總督,會中提督甘輝取舟山。
1658年成功北伐,以旭兼理兵官,同黃廷、鄭泰,留守金、廈二島。1660年清軍犯廈門,
鄭成功以洪旭駐鎮海為犄角,大破之。
1661年鄭成功取台灣,命洪旭、黃廷,佐世子經留守思明。
1662年5月鄭成功薨,訃至,洪旭請鄭經先嗣位,後發喪;復請速率兵渡臺靖內難。
時清軍陰謀進犯,時局岌岌可危。洪旭請以『陽和陰違』緩清軍攻臺,卒使臺局安定。
1664年鄭經棄金、廈,經澎湖。洪旭於澎湖立營壘、煙墩、砲臺,戍兵守之。
1666年洪旭復請鄭經令各鎮營於農隙教習武藝弓矢,春秋操演陣法;檄南北路屯兵入深山窮谷採辦
桅舵含檀,修造船隻;又遣商船,往各地購買船料,興造洋艘鳥船,以白糖、鹿皮等物,上通日本,
製造銅炮、倭刀、盔甲,並鑄永曆錢,下販暹羅、交趾各處以富國,致田疇市肆不讓內地。
洪旭事成功父子,盡效忠悃,始終不二,為明鄭股肱之臣。
終洪旭以憂勞染寒疾卒。洪旭憂勞病故,鄭經痛悼不已,親自為其治喪,並授其子洪磊為吏官,兼管戶部事務。
洪福為洪旭之祖父,字君錫,號連山,因孫洪旭而貴,誥贈光祿大夫左柱國太子太師忠振伯,
墓在南澳東門外,洪旭之祖母曾氏,誥贈一品夫人。
洪福之長子洪渭文,為洪旭之伯父,洪旭年幼喪父,幸賴伯父撫育成人,洪旭視之如父。
洪旭之父為洪公掄(字廷揚,號鼎銘),聚妻黃氏,側室劉氏,計生三子,
公掄以功授守備,萬曆四十二年(1614)征海南島黎族之役壯烈犧牲,
劉氏年方二十八,與嫡黃氏撫育三子成立,商販巨富,《金門志》為之立傳,列為節孝人物。
因此可知 ,
這座位於庵前小路旁的一品夫人曾氏墓 , 墓中之人即為洪勗的祖母 ;
該墓附葬的洪渭文 , 則為洪旭之伯父……
清明之後往視之,墓埕呈現出來 , 卻積成一攤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