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 林熊祥家族墓園
林熊祥 (1896—1973) 字文訪,號宜齋,別署大屯山民,臺北板橋人,係林本源家族長房本記 林國華之曾孫,益記爾康次子。乙未割臺,林氏舉族內渡,林熊祥於翌年(1896) 出生於廈門, 因其母係清太傅陳寶琛之妹,迨林爾康及族中大家長林維源去世,益記一房遂即遷居福州。 少從舅氏陳寶琛學,故國學有根柢。 1910年至1918年後赴日求學,入東京學習院中學科及高等科攻讀。 學習院係皇家學校,時日太子裕 […]
林熊祥 (1896—1973) 字文訪,號宜齋,別署大屯山民,臺北板橋人,係林本源家族長房本記 林國華之曾孫,益記爾康次子。乙未割臺,林氏舉族內渡,林熊祥於翌年(1896) 出生於廈門, 因其母係清太傅陳寶琛之妹,迨林爾康及族中大家長林維源去世,益記一房遂即遷居福州。 少從舅氏陳寶琛學,故國學有根柢。 1910年至1918年後赴日求學,入東京學習院中學科及高等科攻讀。 學習院係皇家學校,時日太子裕 […]
林平侯共有五子,為國棟、國仁、國華、國英以及國芳,分「飲、水、本、思、源」五記, 其中國華與國芳為嫡出,日後共同,遷回板橋營築三落大厝,國華稱「本記」、國芳稱「源記」, 世人俗稱「林本源」。 林家再經國芳、國華的銳意經營,不但經營米業、鹽業、航運業、樟腦業以及錢莊等等, 更是鑿圳墾地,開墾淡水、桃園、宜蘭一代的土地,林家後來成為台灣首富的地位,在此 先奠立了良好的基礎。 林維源,不僅將林家的事業版 […]
板橋林本源家族,祖先為大陸漳州龍溪人(今福建省龍溪),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林應寅遷台, 設籍在台北新莊,筆耕維生。而林家真正發跡一代就是林應寅的兒子-林平侯。 林平侯共有五子,為國棟、國仁、國華、國英以及國芳,分「飲、水、本、思、源」五記, 其中 國華與國芳為嫡出,日後共同,遷回板橋營築三落大厝,國華稱「本記」、國芳稱「源記」, 世人 俗稱「林本源」。 林家經國芳、國華的銳意經營,不但經營 […]
板橋林本源家族,祖先為大陸漳州龍溪人(今福建省龍溪),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林應寅遷台, 設籍在台北新莊,筆耕維生。而林家真正發跡一代就是林應寅的兒子-林平侯。 林平侯共有五子,為國棟、國仁、國華、國英以及國芳,分「飲、水、本、思、源」五記, 其中國華與國芳為嫡出,日後共同,遷回板橋營築三落大厝,國華稱「本記」、國芳稱「源記」, 世人俗稱「林本源」。 林家經國芳、國華的銳意經營,不但經營米業 […]
板橋林家祖籍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堡吉上社,開臺祖林應寅於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攜長子 林平侯渡海來臺灣於臺北新莊落腳。 之後林平侯後來經營米業、鹽業,在林爽文事件中物價暴漲因 而糶米致富,並且捐官入仕,曾任新竹縣丞、後升柳州知府,後辭官專心營利,又因新莊泉州人聲勢 太盛,舉家遷居桃園大溪。 林平侯生前取「飲水思本源」之義將家產分為「飲記」、「水記」、「本記」、「思記」、「源記」 五記,分別給林 […]
林熊徵(1888-1946)原名慶綸,字薇閣,號肇權,板橋人,活躍於日治時期,板橋林家的重要成員。 林平侯以糶米成臺灣鉅賈,居於臺北新莊,身後將其財產分作「飲」、「水」、「本」、「思」、「源」 五支企業,傳給後代。平侯漳州府人,為了避新莊泉州移民的兵鋒,決意遷居大科崁。 林國華分得「本」記、林國芳分得「源」記,兩兄弟合作經營,將商號合併為「本源」,並冠以林姓, 即為現在所稱的林本源家族。 林國 […]
板橋林家祖籍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堡吉上社,開臺祖林應寅於清朝乾隆四十九年(1784)攜長子 林平侯渡海來臺灣於臺北新莊落腳。 林平侯後來經營米業、鹽業,在林爽文事件中物價暴漲因而糶米 致富,並且捐官入仕,曾任新竹縣丞、後升柳州知府,後辭官專心營利, 又因新莊泉州人聲勢太盛,舉家遷居桃園大溪。 林平侯向官府請墾,召集漳州移民進行土地開墾,成了大租戶。 繼而向小租戶收買小租權,漸次形成大租戶直接經營的 […]
林本源家族,或稱板橋林家,為台灣五大家族之一,自台灣清治時期發跡於台北板橋。 「林本源」並不是一個人的名字,而是板橋林家的「商號」。 林家祖籍是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堡吉上社人,開臺祖林應寅於乾隆四十九年(1784)攜長子 林平侯渡海來臺灣於臺北新莊落腳。 林平侯後來經營米業、鹽業,在林爽文事件中物價暴漲因而 糶米致富,並且捐官入仕,曾任新竹縣丞、後升柳州知府,後辭官專心營利, 又因新莊(興直保) […]
福建漳州平和縣有個大溪鎮,臺灣桃園縣也有個大溪鎮。 這兩個大溪鎮不僅名稱相同,而且還有同根共源的密切關係。 大溪鎮地處平和縣西南方,連接東山、詔安兩縣,大溪鎮因一條溪流橫貫其中而得名, 轄內風光秀麗,擁有閩南第一山靈通山、世界上最大的方形土樓—莊上土樓等豐富的旅遊資源。 該鎮江寨村是江姓宗親的聚居地,始祖為江肇元。 根據江姓族譜記載,按江氏的萬、千、百、念輩字排列, 江肇元是千字輩,又排行第五,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