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湯德章紀念公園的圓環一定會被這棟白色的

特別建築所吸引,它就是建於日治時期的合同廳舍

(意即聯合辦公廳舍),

建築的高塔在1930年落成時稱為「火見樓」,

是當時台南市區中最高的建築物,

在當時幾乎全為木造房屋的市區中顯得格外重要,

可以隨時監控著市區內火災的發生。

原臺南合同廳舍,位於臺南市中西區,

為日治時期臺南市所興建的聯合辦公廳舍,

目前為臺南市市定古蹟。

建築已修復再利用,部分空間規劃為「臺南市消防史料館」,

而消防分隊仍持續在此服務。

昭和五年(1930),為了慶祝昭和天皇登基,興建了現在

六層樓高的中央高塔,當時稱為「御大典紀念塔」,並在塔邊

則立有對消防隊有功的營造商人住吉秀松的雕像。

高塔初名「火見樓」,後改稱「望火樓」,

為當時臺南市區裡最高的建築,

後來便做為消防瞭望臺使用。

昭和十二年(1937)5月19日,在高塔兩側擴建加強磚造

的「合同廳舍」,該建築在日治時期有消防組詰所(左翼)、

警察會館(右翼)與錦町派出所(端部)等三單位共同辦公,

廳舍建築則由台南州土木課營繕係所設計,

於隔年4月25日完工。

民國72年(1983),因拓寬忠義路使建築需退縮,

因而拆除部分北側立面,在切面重作三公尺深的騎樓,

而成今日之樣貌。

外觀部分,除了在各樓層間在外牆上以突緣橫帶隔開,

並貼附褐色釉面溝磚。右翼部分的一樓為大開間,供消防車出入,

而其上各樓層開有平拱窗。

中央高塔底部則為半圓拱門,上有雨遮,

旁邊的端部為平拱門,在接近高塔一側開有圓形窗,

其餘為平拱窗。

左翼部分的入口置有古典柱式,並有雨遮,

而其二、三樓之間除突緣橫帶外,

又加上了一對壁柱,並且在頂端加上了平山牆。

而在建築物的中央,

則有六角形的內庭。

1998年6月26日,

原台南合同廳舍被指定為市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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