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是內蒙古最大的城市之一,
曾經是蒙古牧民和他們的羊群居住的地區。
1923年,京包鐵路修到了包頭,
包頭成為了名副其實的水旱碼頭。
周邊地區盛產的大量皮毛、糧食、藥材擁入包頭,
然後通過包頭周轉運往北京、天津等地。

從那以後演變成的小鎮有四個主要部分:
新城、東河、青山、九原。


戰國時期,趙武靈王於公元前306年築九原城。
前221年,秦統一中國,設九原郡。漢代屬雲中郡、五原郡。
公元433年,鮮卑族建立北魏,設懷朔鎮。
後為突厥汗國與隋、唐兩朝爭奪的塞上,唐代為防禦後突厥,
在河套地區設立了東、中、西3個「受降城」,今境屬之。





遼代,轄境屬雲內州。
元初,包頭地區的冶煉業、紡織業、陶瓷業開始興盛,
商業活動隨之興旺起來。屬中書省的淨州路、德寧路。




明初,為晉王藩地,屬衛所制下的「者者口守御千戶所」。
明中後期,蒙古各部南下河套,
包頭老城以東地區成為土默特部游牧之地。
清朝征服漠南蒙古後,又在順治年間將烏喇特部遷至其西北。






乾隆五年(1741),在土默特地區建築薩拉齊城,
設協理通判,這是包頭地區最早出現的行政建制。
包頭現今主城區則是當時烏喇特前旗的游牧地。




清嘉慶十四年(1809),清廷於薩拉齊廳設包頭鎮,
鎮東為土默特地區,西、北為烏拉特地區。
同治九年(1870)前後,包頭修築城牆,辟東、南、西、東北、西北
5座城門,基本形成了近代包頭舊城的城市框架。

民國初年北洋政府時期,包頭鎮已發展成為區域皮毛集散地和水旱碼頭。
民國十二年(1923)平綏鐵路通車,並於次年設包頭設治局。
民國十四年(1925),包頭設縣。
國民政府成立後,包頭開始形成近代工業。
1938年包頭設市,1945年實行市縣並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4年綏遠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合併,
包頭市成為內蒙古自治區轄市。





包頭市包百步行街是中西部地區城市中一流的商業步行街,
位於包頭市昆都侖區鞍山道中段,和著名的鋼鐵大街相交叉,
這裡人口密集,商業發達。



它緊依包百購物廣場,王府井,維多利,榮資商廈,
地下商城,新華書店等名店,聚集了旺盛的人氣、商氣和財氣,
可謂寸土寸金,商機無限,潛力巨大。
具有商務、經營、金融、休閒、購物、文化娛樂、
旅遊觀光等多種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