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簡稱為臺南二中或南二中。

位於臺南市北區。創立於日治時期大正三年(1914),

是臺灣第二所設立的公立中學校,

初名「臺灣總督府臺南中學校」。

臺灣總督府於日治時期大正3年(1914)發布告示第72號,

自5月11日新設臺灣總督府臺南中學校。

原臺灣總督府中學校,則改稱臺灣總督府臺北中學校(今建國中學)。

臺南中學校於同年6月23日於兩廣會館舉行開校式,並以其

作為暫時校舍。稍後進駐臺南公園北側的永久校址。

臺南中學為日治時代第2間官設中學,

主要設定為日籍青年就讀,

學制為五年制完全中學(初中三年,高中二年)。

大正11年(1922),總督府更改臺灣教育令,為配合日台共學制度,

學校設立日漸增多,中等學校逐交由各州管理,時教職員多隸日籍,

臺籍學生僅佔約十分之一。

同年,配合臺南州立臺南第二中學校成立(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

為分辨成立先後順序差別,改為「臺南州立臺南第一中學校」,

為當時臺南州之男子第一志願中學。

1945年二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

校名奉命改為「省立臺南第二中學」。

原台南中學學校講堂為昭和3年(1928)開工興建,

負責為台灣總督府營繕課。現為台南二中的小禮堂。

講堂建築主體為雙坡式斜屋頂,南北面有山牆,

其上開有小圓窗與小方窗各三個,至於東西面上方則開有

長排高窗,窗上有屋簷,而屋簷之上又有開了老虎窗的弧山牆,

其下方則為兩兩一對的圓拱窗。

而在建築物南面還設有拱廊,

其拱圈上半部均漆成白色而與磚材產生對比。

至於室內的部分則有兩排八角型磚柱將空間分為

中央主體與兩側通廊,而在北面的講臺之上還有保留

日治時期存放天皇教育敕令的奉安室。

民國八十七年(1998)6月25日

公告為臺南市市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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