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又稱為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
是1930年代台灣最大的水力發電計畫,
該計畫自大正八年(1919)動工,
中間歷經數次的停工與復工,於昭和九年(1934)完工。
工程係以濁水溪為水源,以天然湖泊日月潭加高堰堤成為貯水湖,
將湖水引至日月潭西側的門牌潭後,利用落差1,057尺(320公尺)之水力
來推動發電機,而產生10萬千瓦的電量。
1918年,台灣總督府民政部土木局提出「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大要」。
1919年7月,台灣總督府合併各公民營發電所,採半官半民營,成立
台灣電力株式會社。
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成立後,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成為首要工作。
為了進行日月潭水力發電計畫,先進行北山坑發電所之建設,利用埔里盆地
西緣觀音山下南港溪溪水,興建攔水堤堰與壓力鋼管,利用50公尺的落差,
將溪水帶動水輪機來發電,稱為「北山坑水力發電所」,
發電量為1,800千瓦,以提供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施工所需之電力。
此外並鋪設縱貫線二水至外車埕(今車埕車站)及電廠所在地門牌潭
(內車埕)間、長29.7公里的鐵道,以便運送興建工程所需的物質材料,
於1922年完工,此便是日後的集集線鐵路。
不久爆發因第一次世界大戰引起的全世界經濟蕭條,物價、工資因
一次大戰後的經濟恐慌而飛漲,1922年8月高木友枝社長發表了工程延後聲明,
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停工,
接著在1923年發生關東大地震,再次引起經濟恐慌,資金調度無望,
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無法復工,1923年12月1日聲明工程中止。
日月潭工程停工後,台電將工程用鐵路(集集線)賣予台灣總督府,
作為一般交通使用,以其營運所得興建松山火力發電所及高雄第二火力發電所。
1928年3月,美國石威公司(Stone & Webster Co.)來台對發電計畫作全盤
技術檢討並提出報告。經其鑑定後認為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在技術上可行。
1929年3月27日,日本議會通過日月潭工程再興案,
1930年1月12日,松木幹一郎擔任台灣電力株式會社社長。
1930年9月,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提出修正計畫,從濁水溪上游
興建混凝土堰堤武界壩以及引水口,利用長約15公里的武界引水隧道
引取武界地區濁水溪的溪水,引導溪水進入日月潭。
自濁水溪引水進入日月潭後,並在日月潭的水社及頭社兩地方興建土堰堤,
造成水位提高60尺(21公尺),湖面擴張,日月潭水量大增。
濁水溪混濁的溪水在日月潭沉澱後,流入發電所取水口。
日月潭內的湖水再由總長9,780公尺之水隧道及約2,000公尺之鐵管路線,
至新高郡魚池莊水社,引水到水里溪。
1931年10月1日,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再度動工。
為了完成此一巨大工程,在毗鄰日月潭之司馬按設立工區總部
建設部辦公室,並將全部的土木工程區分為七個工區,委由鹿島組、
大林組、大倉土木株式會社、今道組、高石組等營建會社分段施工興建。
在松木幹一郎致力居中運作與協調下,工程進行順利,
比預計提前3個月完工,1934年6月30日竣工,1934年10月28日
在臺灣鐵道飯店舉行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竣工祝賀大會。
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總共歷經15年的時間,經歷10位台灣總督,
無論是發電廠工程、水社頭社兩堰堤工程,
或是武界引水隧道工程,規模皆十分浩大。
日月潭水力發電所工程殉難碑,坐落日月潭水社壩頂附近,
在臺21線省道上,於1934年設立,主要記念從開工到竣工期間,
因故殉職的臺籍勞工。
具體來看,殉難碑碑體正面刻有殉難碑的字樣,背面則是敘述立碑緣由,
並且感念殉難人員的功勞,左右兩側刻寫著殉職人員的地址、姓名和年齡,
當中以附近魚池庄為最多,次為埔里街,共有13人。
該碑立於昭和9年(1934)12月,是承包日月潭水力發電廠第六區工程的
「鐵道工業株式會社」,為了紀念從昭和6年(1931)10月開工日起到
昭和9年(1934)11月工程完工為止,因故殉職的臺籍勞工。
碑文久歷風霜,經用水清洗後,大體尚可看出上面文字,
碑正面上刻「殉難碑」3字,背面敘述立碑緣起,兩側則刻殉職人員地址、
姓名、年齡。
殉難者以來自附近魚池庄為最多,次為埔里街,
也有今日彰化縣下埤頭鄉,時名埤頭庄以及來自桃園大溪、
住址未能解讀的殉難人共有13人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