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昔稱雞籠,為凱達噶蘭(ketagaran)平埔族所居。
因取起聲ke與尾韻ran為「雞籠」,其聚落為「大雞籠社」。
光緒元年(1875)在此地置臺北分防通判時,以近音佳字,
寓「基地昌隆」改稱為基隆。
明天啟6年(1626),西班牙人在雞籠舉行佔領儀式,開始駐兵在社寮島
(今和平島)及港口,興建城堡、教堂等,旋為荷蘭人所逐。
鄭氏王朝西元1662年統治臺灣,而鄭氏王朝在西元1683年降清,
清領時期自西元1684年將臺灣納入版圖。清初於臺灣置一府三縣,本市屬諸羅縣。
雍正元年(1723)諸羅北路增設彰化縣,並設淡水廳。
雍正9年(1731),劃大甲溪以北刑名錢穀,專屬淡水同知管理,移治竹塹(今新竹)。
其轄區自大甲溪起,至三貂嶺下之遠望坑止。
雍正11年(西元1733年),設把總一員,步戰守兵一二○名,
輪防大小雞籠塘訊,兼顧雞籠港、金包里。
至道光年間生息日繁,雞籠逐成北部之海防重鎮。
光緒元年(1875)設臺北分府通判於雞籠,掌理煤務。
光緒13年(1887)臺灣省分設3府,基隆仍隸臺北府,翌年改置基隆廳,
改基隆通判為同知,領金、基、貂、石四堡,成為一獨立行政區。
日治初期,改隸臺北縣,設基隆支廳。明治34年(1901),
廢縣置廳,復設基隆廳。明治42年(1909)併入臺北廳,
又設基隆支廳。
大正9年改定地方制度,廢廳置州,改設基隆郡,隸臺北州。
大正13年12月,鑑於基隆街市之發展,乃改設基隆市,仍隸臺北州。
光復後改基隆市為省轄市。
基隆市位於臺灣北部,北臨東海,
基隆嶼及和平島屏障於外。基隆港是北臺灣最大的天然良港,
其港區範圍深入市區之自然地形,為港灣城市極其少見之特例。
也因此,基隆港不僅牽動著基隆市產業發展,亦影響著都市景觀。
在行政區域劃分方面共分為7個區,即中正區、信義區、仁愛區、
中山區、安樂區、暖暖區與七堵區,
其中七堵區面積最大,仁愛區最小。
此外,基隆市另有七個附屬島嶼,即和平島、中山仔嶼、桶盤嶼、
基隆嶼、彭佳嶼、棉花嶼及花瓶嶼。
每一個區域和島嶼都有其獨特的
自然景緻與人文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