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役所為臺中市日治時期的「辰野式」仿巴洛克建築之一,
是台中地區鋼筋混凝土建築之始。
1911年建成時,最初為「台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
1920年成為台中州轄下台中市的行政官署,首任台中市尹金子惠教
即在此就任辦公。
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之後,
市役所建築幾經不同機關使用,
2016年—2021年曾委外給古典玫瑰園經營餐廳與
小型藝文展覽空間,目前閒置中。
1911年完工,由「台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使用。
附近以公有建築(如台中州廳、大屯郡役所、臺中郵便局、
臺中監獄、法院、台中女中)、其所附屬之宿舍(如知事官邸、
州廳官舍、法院宿舍)以及眾多銀行(如臺灣銀行臺中支部)為特色,
距離臺中車站(今臺中舊站)不遠。
1972年,成為「中國國民黨臺中市黨部」。
1986年,作為「臺中市政府新聞室」,後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之用。
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後,建築結構受損。
2000年-2003年,再改為「臺中市政府交通旅遊局」。
2002年7月,登錄為台中市歷史建築。
2004年,修復工程完成。
2016年2月,連同後方原臺中市環保局環境稽查大隊舊址
一同委外由古典玫瑰園經營為台中市役所文創園區,
一樓改為咖啡館、二樓以上為藝術中心,後方建物改為日式餐館
與文創商店,至2021年1月結束營業。
台中市役所為大型日治時期官署建築。
完工時為地上兩層,磚牆及木構、鋼構、鐵筋混凝土建的回字型建築(今L字型),
轉角設主要入口為挑高二層前柱式(prostyle)門廊(pronaos),
有山牆加勳章飾。
有古典式圓頂,內有小室周開圓窗。
外觀立面為灰泥飾面紅磚組砌,有愛奧尼柱式、拱心石及山牆飾。
臺中市役所興建於明治44年(1911),
至今矗立已超過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