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通霄地區為一街庄,稱為「通霄街」,屬苗栗二堡。
該街北與通霄灣庄、蕃社庄為鄰,東北一小段與圳頭庄為鄰,東及南為北勢庄,
西南邊為南勢庄,西邊臨海。
日治時期明治三十四年(1901) 11月,該庄隸屬於苗栗廳。
1909年10月,改隸屬於新竹廳。
大正九年(1920),該庄改制為「通霄」大字,
隸屬於新竹州苗栗郡通霄庄。
戰後通霄庄改制為通霄鄉,隸屬於新竹縣,大字改制為村。
1948年,通霄鄉改制為通霄鎮,村亦改制為里。
1950年桃、竹、苗分治,通霄鎮改隸屬於重新成立的苗栗縣。
根據通霄鎮志記載:
「通霄」一名由來,原是平埔族原住民道卡斯族之「風呢樣」〈Honeyan〉,
一名「屯消」〈Tonsuyan〉社之所在。
此外,又有一說:在清代時,因本鎮昔日南勢溪水深可停泊商船,為銅鑼、三義、
苗栗等地貨物「吞」吐「銷」售中心。
閩南語「霄」與「銷」發音相同,所以稱「吞霄」。
清治時期部份有志之士開始改稱「通霄」。
1885年台灣設省後,在中部地區增設台灣府,分新竹縣為新竹、苗栗二縣,
通霄即歸台灣省台灣府苗栗縣通霄二堡管轄。
吞霄堡轄區東與三叉莊交界,西至吞霄港,南以房裡溪與大甲溪為界,
北以高澗山與苗栗堡為鄰,吞霄街即為主堡中心。
每回來總會撥允
再探一探老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