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郡役所是日治時期掌管台中州大屯郡的官署建築,
位於臺中市西區州廳後。
大屯郡役所的主體為L字型平面二層樓建築,主要入口之型式為挑高二層柱列式門廊;
內有拱廊相接,其構造材料與台中州廳本體多有類似;外側山牆上有勳章飾,立面為灰泥飾面,
有多立克樣式柱列及拱心石等。
其與原台中州廳西側附屬廳舍及原水利組合廳舍相連。
大屯郡管內圖,約在1932-1945年繪製而成的,其繪製範圍為當時的臺中州大屯郡
(今大里、太平、霧峰、烏日、南屯、北屯、西屯等區),連同州轄臺中市在內。
大屯這個名稱應該起自「大墩」,中部地區許多地名末端加『墩』,
如 葫蘆墩(豐原)、西大墩(西屯)、東大墩(台中 西區、中區)、草鞋墩(草屯)、…等等;
墩的意思說法很多,大致上是指地形上微隆起處,與埔意思相近。
當時的大屯郡轄 大里庄、霧峰庄、大平庄、北屯庄、西屯庄、南屯庄、烏日庄等七庄,
轄區範圍內另有台中市,同為台中州轄下的郡、市單位,分置郡守、市尹,位階相當。
郡役所最初係挪用原台中區役場為役所。
約於大正12年(1923)另在台中州廳西南側建新役所,規模略大於台中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
所挪用的台中市役所,但建築形式較為樸實。
原有著三角山頭紅磚建築「大屯俊水利組合事務所」,
現則已拆除成為中華電信大樓。
大屯郡役所以及 台中州廳附屬建築群光復後逐漸成為 陸軍、憲兵眷村及
國民黨黨工宿舍,空間不足下擴建違章空間,台中市政府又於廳舍後方建鐵架停車場等附屬物,
使整個空間變得相當雜亂。
整個區塊不斷地拆除修改或加蓋增建,
以至於外觀上無法區分 郡役所、官舍、倉庫確實界線、範圍。
2017年4月,台中州廳、大屯郡役所、台中州廳附屬建築群及舊市議會
與周遭空間展開修繕與景觀改造,預計2020年完工。
附近的市警局第一分局為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所屬的分局之一,
負責管轄西區、中區。
大正9年(1920) 9月1日台灣地方制度改為「五州二廳」;
台中州設知事官房、內務部、警務部,轄下郡役所設警察課。
台中市役所設警察署與分署,台中警察署成立(府令51號),
設有司法、行政、衛生、戶口等四係;
轄下設有第一監視區(初音町、寶町、新富町三間警察官吏派出所)、
第二監視區(橘町、櫻町、樹子腳等三間警察官吏派出所)。
昭和9年(1934) ,由台中州土木課營繕係設計、監工的台中警察署廳舍落成。
2004年被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