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建設始於清末劉銘傳主政時代,當時在此建有一座具規模的臺灣府城,
本預作省會並收控制南北之效。
乙未割臺後,日軍將「臺灣民政支部」設於臺灣府城小北門之內的西北隅官署建築群。
此後隨著官制的變更,在明治時期有臺中市廳及臺中廳等不同的稱呼。
大正年間開始分期新建臺中廳廳舍時,亦以此區做為發展基地,由外向內、由東向西
逐步拆除清代衙署以建設近代新式官署。
台中州廳附屬建築群自日治時期起就被規劃作為總督府的廳舍,
至今仍為台中市政府的辦公處所;
由於該建築最初是日治時期的臺中州廳使用,
因而沿用成為對其之稱呼。
台中州廳1912年動工,1913年完成第一期,
經歷四次擴建,於1934年完成現行規模,由森山松之助設計。
台中州廳管轄臺中市市、彰化縣及南投縣等地,台中市役所才是當時台中市政府。
二戰後,台中市政府遷入現址辦公至今,目前列為市定古蹟。
州廳屬於日治時期永久性廳舍營造工程,與原台北州廳(今監察院)及原台南州廳
(今國立文化資產研究中心)為同一單位同時設計同時開始營造的姐妹作品,定位為三個
當時一等廳的新築廳舍;
與臺灣總督府廳舍(今總統府)皆為當時由木造臨時性房舍、早期磚木混合構造、
繼而邁入以加強磚構造為主流的成熟期之先導型營造果,也是日治時期官廳建築類型的大型作表作,
在臺灣建築歷史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就其營造成果及目前保存現況與其他現存實例及姐妹作相比較,
台中州廳由原創期以降之建築實體大部份保存狀況良好,實具有高度保存意義及近代建築史研究價值,
且其使用上持續維持地方行政中心的角色,
又具有地區歷史事件及變遷之代表意義。
台中州廳整體設計為仿法國馬薩風格,正立面具有明顯的馬薩式屋頂。
主體為L型平面二層樓建築,建築正面向東,中央有塔式突出建築,正立面左右各段角樓用
以完整銜接兩翼建築物。
一樓入口玄關有多立克式柱子,二樓則採愛奧尼克柱式,
退縮的陽臺強化立面的陰影效果。
台中州廳建築為突顯其政治上的位階與都市中的重要性,
並配合臺中市街計畫,將主入口設於重要街廊的轉角處,
為日治時期官署建築的特徵……
2010年5月臺中市政府開始規劃的台中州廳都市更新案。
2016年7月,市政府與文化部將把台中州廳規劃為城市博物館。
2017年4月,台中州廳、大屯郡役所、台中州廳附屬建築群及舊市議會
與周遭空間展開修繕與景觀改造,
預計2020年完成後作為現代美術館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