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28年(1895) ,台灣總督府殖產課為瞭解本島樹木性狀及配合造林需要而研議成立苗圃,
於12月30日選定臺北府城小南門的大日本帝國陸軍用地作為苗圃用地,約當今延平南路216巷、
延平南路258巷至中華路二段區域。
明治33年(1900),於小南門外龍匣口莊購入農地12,953坪,進行開墾整地及樹苗移植,始稱「台北苗圃」,
範圍約現今植物名人園、植物分類園區、雙子葉植物區至林業試驗所行政大樓一帶。
全區劃為15區,除苗圃設施外,新設置母樹園、果樹園及花卉園,從事育苗並進行苗木栽培試驗。
1911年,台北苗圃改制為「林業試驗場」。1921年,成立植物園。
1955年11月,依據教育部部長張其昀的構思,政府開始籌備建立國立歷史文物美術館。
1956年春,國立歷史文物美術館開館,開館時使用原台北植物園物產陳列所(臺灣勸業共進會場址之一)為會館。
1956年春,教育部正式頒令,將原河南博物館託國立故宮中央博物院聯合管理處代管運抵台灣的38箱文物
及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歸還的51箱文物撥交國立歷史文物美術館典藏。
1956年7月至1957年春,國立歷史文物美術館接收原河南博物館出土文物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歸還文物。
1957年10月10日,國立歷史文物美術館定名為「國立歷史博物館」,隸屬教育部。
1960年,揉合明清風格的古典式大樓建築完工。
這也就是目前博物館的主要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