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福建省龍溪縣人黃上房、蕭發現、王非、鄭光殿等攜眷二十餘人,渡海來台定居,
逐於本鄉之西北方,下淡水溪(現為高屏溪) 旁原野(現今田洋村西邊河川地),
隔下淡水溪與大寮鄉老鼠洲(現為會結村)遙遙相望,開拓原野成田園並形成村莊。
因為建庄於新闢成之田園(旱田),故稱之為「新園」,
此即為新園庄之由來。
大正九年(1920) 實施街庄制度,同時變更行政區域,從原有之九庄(五房洲、烏龍、崁頂、力社、洲仔、
過溪仔、仙公廟、田洋仔、瓦磘仔)合併為新園庄,嗣後,日積月進、漸漸繁榮、人口逐年增加,
迨至民國三十四年十月廿五日,臺灣光復後,改庄為鄉鎮制度,故改稱為新園鄉。
惟因民國三十八年八月間,政府頒布本省鄉鎮區域整理辦法,
當時崁頂方面之地方人士,因鑑及地理環境及其他關係,呈請政府劃分新園鄉為新園、崁頂二鄉,
迨至民國三十九年三月七日,奉准劃分設立崁頂鄉,原新園鄉僅存現在所轄之瓦磘、仙吉、田洋、港墘、內庄、
新東、新園、港西、五房、烏龍、興龍、中洲、南龍、鹽埔、共和等十五村。
因當地主要聚落是烏龍部落,而烏龍部落人數過多,因之析分為烏龍、興龍兩村。
據傳因較早來此地開發者為王姓宗族,所以命名為王庄,後因諧音漸轉音成烏龍庄。
本村位於新園鄉東南部,清代屬新園里烏龍庄轄區。
日治初期由阿猴廳東港支廳烏龍庄管理。大正九年(1920)實施州郡制後,
屬高雄州東港郡新園庄烏龍大字,為烏龍警察官吏派出所管轄。
光復後稱為烏龍村。
聚落中佔地最大也最為華麗的古厝就位於聚落的中心地區,即中洲路巷內。
三合院正身門額題有慶雲兩字,也保留了一塊林淵源的名牌…….
根據相同的案例,
林家極有可能是當地的大地主或者是仕紳,
可惜沒有太多相關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