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廳志》記載︰黃驤雲,字雨生,中港頭份莊人,籍嘉應州,參將清泰子。道光己丑進士,籤分工部。
黃氏祖籍為廣東鎮平(今蕉嶺),其父親黃清泰(字淡川)早先居住在美濃竹頭角地區,父子世居美濃地區。
黃清泰在乾隆51年(1786)林爽文之亂時奉命率領鄉勇保衛鄉土有功,為軍功義首,戰功賞七品軍功官銜。
而歷任嘉慶11年(1806)竹塹守備,占艋舺都司缺。艋舺營改為游擊編制後,又擔任艋舺營游擊,再調任彰化都司
及嘉義都司等職,因深得總兵武隆阿的重用,提拔他擔任標中營游擊。
艋舺營改參將編制時,清泰被授以署參將(占參將缺)。
其有二子,長子奎光,為國子監生,曾為美濃庄管事,次子即是龍光(驤雲),六堆人亦稱之為金團。
黃驤雲稍長入泮臺灣縣學,後轉往福州鰲峰書院就讀,十年未歸故里。
嘉慶24年(1819)黃驤雲中舉之後,帶著六堆人期待,於道光9年(1829)己丑進京赴考,
後取得進士及第,成為六堆地區第一位進士。
朝廷授以黃驤雲工部主事之職,不久母病而告假回籍,回台就遇上張丙事件。
朱一貴事件之後下淡水粵民在歷經民變而團結成為生命共同體,逐漸形成六堆雛形。
但六堆人為了資源爭奪不時與閩籍人士發生摩擦衝突,官方面對六堆日益強大的勢力下,為了防範不得不採取分治。
到了道光十二年(1832)冬張丙、許成事件之後,粵方與官方採取不同立場,雙方關係變得緊張。
由於六堆副總理李受趁機攻擊閩莊行為,使得六堆群眾的行為難以掌控,將原本平亂演變為分類械鬥,
結果官方迴護閩人而處罰粵民,而犧牲不少六堆人士。
黃驤雲因而受臺灣道平慶之委任,勸說粵人約束子弟,不得出外滋事。
黃驤雲依令行事,曉諭庄民不可生事,並由各粵庄總理照函傳抄張貼公所;
當里港閩庄難民得知黃驤雲曾經寄信回庄之事,就懷疑他串通舉人曾偉中、監生李受起釁滋事,乃具詞控告他。
黃驤雲為表明心跡,挈其妻子送郡質官,自隨官兵親赴各莊,出資購買線民,搜捕匪犯,不遺餘力,又捐買穀石,
發放給顛沛流離的貧民,經過三個月而正兇捕獲,閩粵二庄息事無恙。
黃驤雲傾力協助官府,避免更多無辜的人受到傷害,並減緩閩粵之間的結怨仇殺行為。
然而黃驤雲的行為並未獲得六堆民眾的諒解,導致部分六堆客家人以及被捕百餘罪犯的家屬,對之頗為怨恨,
此使其不能安處鄉閭,可能是黃驤雲後來移居頭份的原因。
搬遷至頭份黃驤雲,培育有五子,以延祐、延祚兩位皆中舉人,堪稱為書香世家。
後來還不拘限於閩粵兩籍,慧眼獨具將其女兒嫁給新竹名士林占梅。
六堆另一進士張維垣辭官後,接受表兄黃廷祚之邀請,舉家北遷定居頭份莊。
據傳黃驤雲後人仍定居於苗栗縣頭份鎮,這就是他何以記載為中港頭份人的原因……
美濃的舊宅於近年才正名為黃進士第,
其雙鳳堂的稱謂不知是否意味著奎光、龍光兩兄弟 ?
其旁領有黃氏宗祠—江夏堂。
至於珍貴的「會魁」匾,據說是珍藏在廣興里的黃氏祖堂內…….
另一塊則是他長子黃廷祜,高中舉人時獲頒的「文魁」匾。
除了保留黃家祖堂內的「會魁」匾額外,
堪稱美濃地標的東門樓,上頭的「大啟文明」四字,也是他的字跡,
會魁是什麼意思,在會試考試裡面,在貢試的名單裡面,從11名到20名叫作會魁,
那黃驤雲進士是第15名,所以他是稱為會魁,
台灣在有清一代,整個台灣才兩個會魁,黃驤雲是第一個會魁。
( 部分資料引用自「黃驤雲進士研究文集」作者 黃阿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