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濁水溪治水工事竣功紀念碑為紀念治理宜蘭濁水溪(今蘭陽溪)治水工事完成之紀念碑。
2004年10月7日公告為縣定古蹟。
蘭陽溪古稱濁水溪,是宜蘭境內最大的一條河流,在日治之前常因溪水暴漲而威脅到沿岸居民生命財產。
在日昭和4年(1929)開始了蘭陽溪整治工事,歷時7年多,終於在日昭和11年(1936)完工。
完工後,最直接的受益是水患的減除,保障流域內近萬甲的土地免於流失,沿岸數萬住戶也不必再受淹水之苦,
同時則又增加2000餘甲的新生浮現地。
此外,因水患的減除,使道路、橋樑通行無阻,穩定了區域產業的發展,土地價值也因此提高。
為了紀念這個成功的工程,特於蘭陽大橋下的堤坊上,設立『宜蘭濁水溪治水工事竣工紀念碑』。
紀念碑可分為基座與碑體兩大部分,基座由砂岩組砌,基座正面原刻有碑文,但碑文已脫落。
碑體則為由上而下漸粗之四角柱體,表面舖貼大理石,
上刻「宜蘭濁水溪治水工事竣功紀念碑」
原「宜」字因已脫落,後已重補。
此碑保存良好,且見證蘭陽溪治水工程之完成,
具歷史意義與價值,值得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