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是臺北市一所私立綜合大學。1900年在蘇州創校,是基督教會在中國大陸所創辦

的教會大學之一,為20世紀初中國第一所民辦大學。

1949年中共政權佔據,私校在中國高等院校院系調整後多被整併,

其後教會決定用原來13所大學的經費在臺灣成立了東海大學。

1954年以「東吳大學法學院」名義在臺復校,1969年復名。


遷臺後的東吳大學實質上已不具有財團背景,復校初期均靠當時的校友資助以及協力奔走 ;

1952 王寵惠先生任董事長,施季言先生任校長。

8月中國教育部實施院系調整,於東吳大學文理學院原址籌建蘇南師範學院,上海法學院撤銷,

法律系師生轉入華東政法學院。10月宣告在大陸的東吳大學正式結束。


1954 年7月9日,奉教育部核准在台復校,先行恢復「東吳大學法學院」,

設法律、政治、經濟及會計四個學系,並附設外國語文學系,由陳霆銳先生任校長,

成為台灣第一所擁有私立大學建制的學院。



1955 曹文彥先生任校長。王寵惠先生任董事長,黃安素會督(Bishop Ralph A. Ward)及

黃仁霖先生分任副董事長。

1957 石超庸先生任院長。購得士林外雙溪土地七甲及士林鎮公所贈與之土地共十五甲。

1958王寵惠董事長及黃安素貑董事長相繼辭世,由黃仁霖先生任董事長。



1968 7月董事會決定恢復「東吳大學」原名,石超庸先生為首任校長,

8月石校長逝世,由桂崇基先生續任校長一職。

如今,

在東吳大學的後山尚保留已故校長石超庸,以及司法院長王寵惠先生的墓園 ……


按: 

石超庸 (1957-1968) 廣西省藤縣人。曾獲東吳大學法學士、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碩士

、耶魯大學法學博士,並入巴黎大學研究國際公法。歷任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暨南大學

法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監察委院監察委員。


來台後,歷任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東吳大學校長。

出任院長十年,擘劃經營,嚴謹務實,整飭學風,

晚歲雖積勞成疾,仍為校務全力以赴,對本校的恢復大學建制良多。



按: 王寵惠(1881-1958),字亮疇,廣東東莞人,生於香港。政治家、外交家、法學家。

歷任外交總長、司法總長、國務總理、代理行政院院長、中華民國第一任司法院院長、中央

研究院第一屆院士等職務。


王寵惠出生於一個基督教牧師家庭,自幼學習英文,是香港聖保羅書院校友。

1895年14歲時入天津北洋西學學堂二等學堂(今天津大學前身)法科預科。

1900年畢業獲得欽字第一號考憑,為中國第一個獲得國內大學文憑者。




此後出任上海的南洋公學教官。 1901年,留學日本學習法律、政治。

之後又留學美國。在美國耶魯大學獲得民法學博士。

此後又到歐洲研習法學,於英國倫敦中殿律師學院獲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大律師資格。

1912年1月南京臨時政府成立,被任命為外交總長。3月,袁世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組織第一次唐紹儀內閣,王轉任司法總長。

1920年擔任大理院院長、北京法官刑法委員會會長、法理委員會會長。

1928年擔任國民政府的首任司法院院長。翌年再度當選國際聯盟的常設國際法院法官。

抗日戰爭爆發前的1937年3月,王寵惠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



1947年以廣東省第一高票,在家鄉東莞當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

1948年當選中央研究院院士。同年6月,蔣介石提名王寵惠為司法院院長。



翌年,國府遷台,經由香港來到台灣。

1958年3月,王寵惠在台北病逝,享年78歲。

安葬於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後山。

東吳大學行政大樓「寵惠堂」即是紀念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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