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社區位於中正紀念堂東南方,為大安區的光明里及錦泰里,杭州南路、金山南路、金山南路

2段30巷、金華街之間的區域,為大安區與中正區交界處,總佔地面積約有2000坪。



該社區土地屬於國有土地,管理單位為法務部。2007年底,行政院提出四大金磚計畫,欲開發

華光社區為「台北華爾街」,因此開始對居民提告。




其中該土地的違建戶被要求自行拆屋還地,繳交不當得利及土地使用補償金,

並依法進行凍結帳戶、扣薪水1/3的強制執行。

居民被罰的錢加上利息從數十萬到上千萬都有。


其中,違建戶主要有三類人口,第一是在國民政府抵台之前,就已居住於此的日治、清領時期居民;

第二是跟隨來台的法務部員工,在法務部默許下自行搭建房舍者;第三為1950、1960年代的城鄉移民,

他們買了社區的房子後,落腳於此。





爭議的點就在於,部分違建戶的居住事實先於政府對違建的法律規範,

且長期下來,政府對每一戶收取水電費用、發放門牌,甚至有少數住戶繳納房屋稅、營利事業稅,

等於間接承認他們的居住事實。




1900年代,當時日本總督兒玉源太郎為了維持社會治安,將台北城內的清朝參府衙門略加修改,

建造成台灣總督府台北刑務所,即台北監獄。如今其遺蹟只剩北面與南面幾堵高牆,稱為台北監獄

圍牆遺跡。(另篇介紹)






華光社區愛國東路170巷2號,為日治時期的武德殿,到了民國時期作為鄭彥棻住所。

1970年代後,房屋缺乏保養,被占據、屋頂漏水,地板潮濕發霉。

之後失火燒掉,被法務部以鐵皮圍起禁止進入,現在成為堆放廢棄物的地方。





 

到了1963年,台北監獄、台北看守所搬遷,看守所與監獄人員有些則隨之搬遷到桃園、土城,

向上級將華光社區的宿舍申請棄權,其所加蓋的房屋為親友介紹、轉賣。在彼此的默許下,

私下交易將原先在院子空地搭蓋的房舍讓售。有些則申請退休仍舊住在華光社區。




1970年代後,台北市的都市成長對城鄉移民造成拉力,本地居民也因脫貧而移居他地。

在移出與遷出的過程中,建物被多次轉賣、讓售。

2013年8月數個公民團體推動陳情全區文化景觀保存做為歷史空間,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開會,

決議金華街北側十八棟日治時代房舍等指定為歷史建物。




但公民團體不滿意結果,轉往行政院陳情。

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重啟華光社區文資鑑定案,決議把九棟「原台北刑務所官舍」

登錄為歷史建築,並增列三側「台北監獄」圍牆及遺跡為古蹟。



文化局說,這項結論有助保存文化資產,但無礙開發案進行,

未來該區可望呈現「新舊並存」的樣貌……

華光社區在多波抗爭後,卻仍在去年多數遭到拆除,居民雖發動行政訴訟以自力救濟,

最後法院以「居民並沒有據以要求安置的請求權基礎」為由判決敗訴。


時隔一段時日 , 華光社區應該已全數被夷平了吧 ?

這些影像,

也許是華光社區拆除前最後的一聲嘆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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