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在老一輩人口中聽到林園的舊稱「林仔邊」,相傳是因為林園地處鳳山林木茂盛之邊,
凡歷史久遠的地區也總會有一條老街,在林園就是「林仔邊街仔」的福興街。
人潮熙攘的福興街上,有一處充滿寧靜氣息的磚木混合結構日式建築─舊林園派出所,
其位於林園老街中心地帶,日治時期是林仔邊警察官吏派出所,為林園地區最早設立的官署,
也是林園現存保存較完整的歷史建築物之一。
舊林園派出所在1989年派出所遷出後長期荒廢閒置,經學術團體及地方社團的努力,
2007年公告為高雄市歷史建築,並展開修復,修復後屋身仍以木造骨架為主體,整體
空間還有宿舍、庭園、古井和防空洞,如今成為老街上重要的地標。
「林園」的原名為林仔邊,為與屏東溪溪南的林仔邊區隔,而稱作「頂林仔邊」。
日治初期稱為「頂林仔邊庄」,明治四十年(1907 )時改稱為「林仔邊庄」。
大正九年(1920)街庄改 正,林仔邊庄稱為「林園庄」,取「樹林邊緣」之意。
1898 年派出所在頂林仔邊街成立後,1902 年(明治35 年)6 月設立的頂林仔邊公學校,
借用警察官吏派出所宿舍充當校舍,並於該年9 月15 日開校。
林園市場則於1906 年3 月,設在頂林仔邊街。之後的林園庄役場則是在1920 年後才設立,
街上的郵局也遲至1943 年設立。
所以說: 頂林仔邊派出所是林園地區最早設立的官署。爾後,公學校、市場、庄役場相繼在
派出所鄰近設立,促使頂林仔邊街逐漸成為林園庄的政治中心。
明治四十年(1907)2月,頂林仔邊警察官吏派出所更名為林仔邊警察官吏派出所,
並於明治42年(1909)間募款改建,今日所存建物多為該次改建的遺構。
光復之後,政府接收改稱為林仔邊派出所,隸屬鳳山區警察所管轄。民國47年(1958)7月
改制為林園警察分局,民國78年(1989)間警方鑑於福興街道路狹小,出派任務交通動線不便,
乃將林園警察分局移往林園北路現址,既有建物遂轉變為警察宿舍之用,部分空間因而閒置。
後經學術團體及地方社團的努力,文化局於民國96年(2007)登錄為歷史建築,
並於98年(2009)完成調查研究與修復計畫。
派出所整體空間有宿舍、庭園、古井及水塔供其日常生活之用。
主體建築是一層樓磚木混合結構的日式建築,現況屋身以木造骨架為主體,牆面以磚牆
輔助或替代,僅在屋頂內部天花板以上尚見少量的編竹夾泥牆與雨淋板構造。
屋頂為寄棟式,中間部分因風災導致屋頂毀損,目前已改為平屋頂。
屋後的防空洞壁體則以咾咕石砌成,入口處設有磚柱及門拱。
修復之後的舊派出所進行整體的再利用計畫,
除提供遊客一個休憩的中點外, 也達到了在地文化傳承及空間永續經營之效益。
也因為該建築深具特色,曾獲二○○八年建築園冶獎。